学位评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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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号-关于征求2023年春季学期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异议的公告
2024/06/21      浏览:

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24年6月20日审议,决定授予张玉堂等13位同学博士学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颁发博士学位证书的通知》[(84)学位办字026号]及我校关于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博士学位授予需经三个月异议期,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方可颁发博士学位证书。现将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授予博士学位名单公示如下(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9月20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学位办反映。

联系人:王老师、杨老师

邮箱:yjsxw@xisu.edu.cn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文苑南路1号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73号信箱

邮政编码:710128

西安外国语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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