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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机构职能
研究生院机构职能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和完善研究生招生相关管理办法;
(二)负责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制定与申报;
(三)负责研究生招生宣传及咨询服务;
(四)制定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
(五)负责组织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工作;
(六)负责研究生院保密室的建设与管理;
(七)负责各类研究生招生信访等申诉接待受理;
(八)负责研究生招生相关数据统计与分析;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及其他临时工作。
培养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研究生教学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建设;
(二)负责各层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组织制定和执行管理;
(三)负责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
(四)负责研究生课程考试管理、成绩管理;
(五)负责研究生教学秩序管理及课程教学评价;
(六)负责研究生中期考核及导师双选工作;
(七)负责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管理;
(八)负责研究生教材审定与管理;
(九)负责研究生教学、科研项目的申报与管理工作;
(十)负责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组织、实施工作;
(十一)负责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
(十二)负责研究生教学培养相关各类数据统计分析;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及其他临时工作。
学位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制度建设;
(二)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督体系建设;
(三)负责研究生学位申请的组织工作;
(四)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的组织工作;
(五)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预答辩、答辩组织管理工作;
(六)负责研究生学位证的发放工作;
(七)负责组织学位授予信息的采集、报送、管理及验证工作;
(八)负责授予学位后学位论文抽检及评议结果处理工作;
(九)负责研究生导师制度建设、遴选和日常管理工作;
(十)负责研究生导师的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研究生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
(十二)负责做好校学位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
(十四)负责对违反学术道德的研究生的学位处理工作;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及其他临时工作。
学科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及相关规章制度;
(二)负责组织学校相关学科参加教育部学科评估工作;
(三)负责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点的培育、申报工作;
(四)负责组织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点参加教育部学位授予点合格评估工作;
(五)负责学科带头人遴选与管理工作;
(六)负责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工作;
(七)负责学科建设项目申报组织、实施督促和评估验收等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及其他临时工作。
综合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研究生学籍管理相关工作;
(二)负责对内协调及对外宣传、接待与联络工作;
(三)负责人事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印章管理、物资管理等;
(四)负责校内外公文、公函等文件收发处理及归档管理;
(五)组织部门会议安排、接待、记录;
(六)负责研究生教育信息化建设统筹协调;
(七)负责各类信访、监督、举报接待工作;
(八)负责研究生教育宣传阵地建设、官网及公众号建设、运行及维护管理;
(九)负责工会相关工作;
(十)负责研究生教育各类数据汇总分析及填报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及其他临时工作。
博士生辅导员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研究生管理及思政教育相关制度建设;
(二)负责研究生党建、思想政治教育及意识形态工作;
(三)负责研究生校园文化建设;
(四)负责研究生奖、助、贷及“三助一辅”;
(五)负责各类优秀研究生的评选;
(六)配合学校开展研究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
(七)负责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安全卫生教育与突发安全事件处理;
(八)负责研究生会、研究生社团管理;
(九)负责研究生管理相关各类数据(包括毕业生信息)收集、统计与分析;
(十)负责博士研究生的日常管理;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及其他临时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