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为适应学校内涵式发展需要,进一步明晰机构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关于部分单位机构设置及职数调整的通知】(西外党发〔2020〕83 号)文件要求,研究生就业指导工作由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调整至学工部·学生处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我校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签约及违约、毕业生派遣、改派(补办)报到证等相关就业工作全部移交至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感谢各培养单位、各位老师、各位同学一直以来对研究生就业工作的支持与配合,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将一如既往做好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