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培养

教学培养
【教学培养】任课教师逾期递交成绩、修改已归档成绩程序
2016/04/28      浏览:

1、研究生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应于下一学期开学2周内,完成上一学期成绩评阅并打印《研究生成绩登记表》归入教学档案。

2、任课教师若有不能按期提交研究生成绩单者,应填写申请表,经开课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由任课教师本人将申请表交研究生院审批,批准后再由开课学院完成成绩录入。

3、已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的、或已随教学档案归档的研究生成绩,不得随意改动。如有错录或漏录的成绩或因判卷失误等特殊原因必须修改的,任课教师本人须填写申请表,经开课学院批准后调卷复查,填写复查结果并由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任课教师将申请表和成绩登记表交研究生院审批并公示3个工作日,再视具体情况由研究生院教学管理科修改系统成绩,方为有效。

网站声明:转载或引用本文,须注明本文出处,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