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2/09/28      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充分发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在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高校2022年研究生奖助工作的通知》,现就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学院评选时间:2022年9月28日-10月21日

学校审核时间:2022年10月24日-11月4日

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时间:2022年11月7日-11月11日

二、评选依据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应根据《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2修订)》(西外发〔2022〕67号)(附件1),结合学科状况,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和指标体系。

三、评选名额

   全校评选博士生学业奖学金35人,硕士生学业奖学金获得者1090人。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2。

四、评选程序

(一)申请阶段(9月28日--10月9日)

学生根据申请条件及申请时间,向所在研究生培养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学位课成绩、科研成果发表情况、社会实践能力证明等相关参评材料。

注意,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学业奖学金,但参评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二)评审阶段(10月10日-10月21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审查学生资格,初步确定学院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各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向研究生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科提交相关材料。获奖学生名单经学校公示及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三)表彰阶段(11月15日-12月30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要突出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加强对全体研究生的榜样教育,积极引导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形成良好的学风和学术科研氛围。学校于2022年12月31日前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树立全局观念,按期完成任务。认真按照上级和学校的具体要求,切实做好评选工作。

(二)遵循原则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各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在履行评审工作职责时,应遵循“平等原则、回避原则、公正原则、保密原则”。

(三)及时报送学业奖学金相关材料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于10月21日前报送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应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汇总表》电子版本应使用Excel制作。提交的相关材料如下:

1.研究生培养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

2.研究生培养学院评选报告一份,包括学院评审工作组织实施、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各等级人数、占比)、获评学生情况、公示情况和评选结果(获奖总人数);(参考模板见附件3,学生获奖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1)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原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附件4,表格填写说明见附件4-1)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科联系。

联系电话:85319653

邮箱:yszk@xisu.edu.cn

办公地点:JE219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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