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博士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2/09/26      浏览:

 根据《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西外发〔2022〕64号)、《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西外发〔2022〕67 号)《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就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文件依据

1.《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西外发〔2022〕64号)

2.《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西外发〔2022〕67 号)

3.《2022年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附件1)

二、评定范围

评定对象:基本修业年限内,已进行学籍注册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即2020级、2021级、2022级在读博士研究生。  

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因国家或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具备参评资格;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办理休学未在校学习的博士研究生,不具备参评资格;超出基本学习年限的博士研究生不具备参评资格。

三、奖励标准及名额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 万元;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奖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8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

奖学金名额依据学校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2022年博士国家奖学金名额2人。

四、评审程序

1.9月23日-9月27日:

1)制定《2022年度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2)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学业奖学金申请人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奖学金评分表》,并提交个人成绩单、各类科研成果、社会实践、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确因特殊情况无法返校提交原件者,可提交原件扫描件。

3)评审工作组审核材料,进行综合测评。

2.9月28日-10月9日: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公示评审结果;

3.10月10日:公示结果及评审材料报送学校审议

五、相关要求

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申请人需在9月27日中午12:00前将个人申请表格(本人签字)(附件2)、评分表(附件3)、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材料扫描件,纸质版交至研究生党建与思政科办公室E219,电子版发至yszk@xisu.edu.cn

评选提交的材料要求:科研论文应提供期刊封面、目录页、文章首页;项目应有立项、结项书;学术会议应有参会证明;社会服务各项活动应有相应主办方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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