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2/09/23      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在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高校2022年研究生奖助工作的通知》,现就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学院评选时间:2022年9月22日-9月30日

学校审核时间:2022年10月10-10月21日

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时间:2022年10月24日-10月27日

二、评选依据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应根据《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2 年修订)》(西外发202264号)(附件1),结合学科状况,以研究生的道德品质和学习成绩为基本条件,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和指标体系。

三、评选名额

    全校评选博士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2人,硕士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36人。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2。

四、评选程序

(一)申请阶段(9月22日--9月26日)

学生根据申请条件及申请时间,向所在研究生培养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学位课成绩、科研成果发表情况、社会实践能力证明等相关参评材料。

(二)评审阶段(9月26日-10月21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审查学生资格,初步确定学院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各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向研究生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科提交相关材料。获奖学生名单经学校公示及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三)表彰阶段(11月15日-12月30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要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激励作用,加强对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事迹的总结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榜样的引领示范和励志教育作用,促进学校学风建设。学校于2022年12月31日前将奖学金及证书发放给获奖学生,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树立全局观念,按期完成任务。认真按照上级和学校的具体要求,切实做好评选工作。

(二)遵循原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各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在履行评审工作职责时,应遵循“平等原则、回避原则、公正原则、保密原则”。

(三)及时报送国家奖学金相关材料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于9月30日前报送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应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汇总表》电子版本应使用Excel制作。提交的相关材料如下:

1.研究生培养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

2.研究生培养学院评选报告(包含评选人员构成、组织实施、名额分配、参评学生情况、获评学生情况、公示情况和评选结果);(参考模板见附件3,学生获奖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1)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原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附件4,表格填写说明见附件4-1)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科联系。

联系电话:85319653

邮箱:yszk@xisu.edu.cn

办公地点:JE219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9月22日




网站声明:转载或引用本文,须注明本文出处,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