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2022/07/28      浏览:

一、论文预答辩工作。(9月23日前)

博士学位论文在送审前须进行预答辩,预答辩与论文送审的间隔时间不少于两周,以便博士学位申请者能够认真吸收预答辩委员所提建议并修改论文。通过预答辩的学位申请者方可办理学位论文送审手续。

博士生提前7个工作日在管理系统进行预答辩申请,按照系统提示流程填写《西安外国语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批表》。预答辩结束后系统导入《西安外国语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登记表》。

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由各培养学院自定。

二、资格审查(9月23日前)

(一)培养方案审核

培养学院负责审核学位申请人培养方案完成情况。

(二)学位申请信息

学位信息是学位申请、审核、证书打印、信息上报和学位认证的唯一重要依据,请各位申请人及学院管理员对此高度重视,确保学位信息的准确性。

通过培养方案审核的研究生,需要在系统上填报学位申请信息,完成学位申请信息填写后才可进入下一环节。

学位申请信息的填写参照《学位授予信息表填写说明与代码表》,注意:XMPY(姓名拼音)填写姓名汉语拼音大写,姓氏姓名之间用空格分开;来华留学生填写护照英文姓名

(三)上传学位论文

研究生在管理系统上传以学号命名的学位论文,导师审核通过后不得修改(该版论文即盲审论文)。

(四)申请学位资格审查

学位申请人将所有学术成果扫描件(检索证明)提交学院,各培养学院于9月23日前完成学位资格审核工作。资格审核的名单见培养学院用表格附件纸质版相关材料需培养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交至学位管理科G208。

博士生通过预答辩,于9月23日之前将申请资料发送至yjsxw@xisu.edu.cn

资格审查名单提交后由学位管理科统一进行系统操作。

(五)其他

1.学位申请者申请学位时的科研成果除须满足学校的基本要求外,还应满足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的具体要求。学校鼓励硕士学位申请者产出高水平的学术成果。

2.在学期间申请过研究生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的学位申请者,原则上应办理结题手续,方可进行学位申请工作。

3.所有资格审核通过的学位申请名单,应由审核学院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4.涉密或不宜公开学位论文的办理工作需要在论文开题环节办理,其余环节一概不予办理。

三、论文检测(10月10日前)

(一)学位论文在送审之前均需进行“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检测工作由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负责。

第一次检测工作在论文评审开始前进行,检测版本即为论文“双盲”评审版本。检测合格后方可启动论文送审等工作程序。

四、学位论文送审(10月14日24:00前)

(一)博士学位论文评审

学校继续利用“教育部学位论文送审平台”对论文进行评审,每篇博士论文送审5位专家。

(二)硕士学位论文评审

申请秋季学期学位申请的论文双盲评审由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实施。双盲评审依照《西安外国语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进行。

五、学位论文答辩(11月30日前)

学位论文答辩一般由学位申请者导师或者培养学院组织安排,研究生导师可以列席答辩会场,但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也不得干扰答辩秩序。

培养学院统计、确认答辩人员名单,并由研究生秘书提前3天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填写答辩安排。

研究生秘书负责各学院答辩秘书的培训工作。参加答辩的研究生,应于答辩前5天将答辩相关材料提交给答辩秘书,由答辩秘书于答辩前3天分发给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秘书需做好答辩记录工作,并于答辩后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填写答辩记录及答辩结果。

六、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11月30日前)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应进行第二次学术不端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学校相关规定者,方可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第二次检测工作在学位申请者的论文答辩完成后三天内进行。所提交论文电子版应为终版论文,必须包含论文封面、英文扉页、论文作者及导师签字后的“知识产权申明书”扫描页、论文全文、在读期间科研成果、致谢等。

学位申请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位论文,否则,影响正常参加论文答辩或提交评定委员会审议(定),学位申请工作将顺延。

七、材料提交(11月30日前)

2022年11月30日前,各培养学院应按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将不能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11月30日前,各培养学院将研究生论文评审及答辩结果材料按研究方向整理好报送(封皮格式为详见“学位评定委员会材料封皮模板”),由研究生院准备学位评定委员会及学位授予相关材料。各培养学院报送的论文评审及答辩结果材料有:

通过论文答辩研究生的《论文评阅书》、《学位申请书》及《西安外国语大学2022年秋季学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答辩汇总表》(基础信息可由系统导出),以上所有表格需要签字加盖公章。

八、论文印制(12月15日前)

印制存档论文:12月15日前:答辩通过后,研究生应根据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和评阅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后定稿,经导师审核后再次印制存档论文,用于存档的博士论文、硕士论文各3本。论文印制要求详见后续通知。

本通知中若有遗漏之处,待今后在使用过程中逐步补充、完善。具体程序参见《2022年秋季学期研究生答辩与学位授予等工作日程安排》及《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工作流程》。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王莹   联系电话:85319172。

附件

1.2022年秋季学期研究生答辩与学位授予等工作日程安排

2.学位申请流程

3.2022年秋季学期学位授予工作材料包

4.学位授予信息填表说明

5.各类别用户研究生系统操作指南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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