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期末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2/06/10      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安排,本学期研究生课程于第18周结束(6月27日-7月1日),为进一步规范期末教学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核安排

(一)考查类课程

以课程论文、实践报告、答辩等形式考核的课程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原则上应于本学期完成课程考核。

(二)考试类课程

1.考试时间:19周(7月4日-7月8日)

2.专业课考试:各开课学院做好专业课考试命题、试卷及答题纸等准备工作,应于考前两周将考试安排报教学管理科备案,同时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并予以公布,并按期组织考试。

3.公共课考试:公共英语、英语二外由英文学院负责,日语二外由日本文化经济学院负责,法语、西班牙语及德语二外由欧洲学院负责,俄语二外由俄语学院负责。相关学院应于考前两周将考试安排及试题电子版报送教学管理科备案,并按期组织考试。

4.考试组织要求:

1)统筹考试安排。各学院应做好考试组织、协调工作,科学统筹考试科目和场次;加强对本学院考试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加强监考管理。各学院应做好监考人员的组织、管理工作。考生在30人以下的考场,可安排1人监考;30-80人的考场,应有2人监考;80人以上的考场,须有3-4人以上监考。监考人员应切实负责、坚守岗位、维护考场秩序,纠正不良考风,公正监考。监考教师在每场考试监考前必须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并按要求如实上报,出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学院报告,居家等候处理;严格遵守考试安排,不得私自调整考试时间、地点和监考人员;严格执行监考守则,不擅自离开考场,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监考教师应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做好考场清理、座位安排、用品存放、证件检查等考务准备工作。各考场应备有考务袋,考务袋应装有考生签名表、考场记录表。监考人员必须在每场考试开考前要求到场考生签名。考试结束后详细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收回所有考生的试题和答题卡,认真清点试卷份数,不得漏收或遗失答卷。本着以人为本、防范在先的原则,对学生做出事前警告,对确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学生,应立即制止并作好考场记录,同时注意保留证据。证据和认定记录务必要有违纪作弊学生本人签字及监考人员签字,考试结束后应及时将违纪作弊情况报开课学院及学生所在学院,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3)规范考场管理。在每场考试前,学生需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并按要求如实上报,体温正常可参加考试;如出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辅导员报告,留在原地等候处理。学生须提前10分钟凭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入场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旷考,无证不得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后,按指定座位就坐,和本门考试有关的学习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带入考场,个人物品应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随身携带或放于座位周围。考试开始后1小时,学生方可交卷离场。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学生,依据《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西外大发〔2017〕106号)(附件2),成绩记为零分,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5.试题试卷命制与保管要求 

1)严把命题质量关。专业课及公共课试题由开课学院及相关学院负责组织命题,教研室主任和学院负责人要严把命题质量关,命题后认真校对,杜绝错误。

2)试题和试卷必须分开制作。试题分为A、B卷,其格式应按学校规定的统一格式制作,A、B卷之间的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10%,连续三年内各套A、B卷之间的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30%。试题应附有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需要制作试卷的科目,须按学校规定的统一格式设计制作。

3)加强试题试卷的保管工作。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试卷印刷、交接、核对印数并妥善保管。学院必须提前分装试卷,确认份数无误。试卷装袋后,各学院管理试卷的工作人员必须及时把试卷袋放于保密室内,监考人员于开考前30分钟领取试卷。评卷工作结束后,试题、试卷纳入教学档案归档。因管理不善,导致试卷丢失或泄密的,将依照学校教学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三)缓考申请

研究生须按时参加课程考核。若因生病、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核,考试类课程应于考前一周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缓考申请,待审核批准后,方可缓考;考查类课程如不能按任课教师规定时间提交课程论文、报告等,应提前向任课教师说明情况并征得允许后按任课教师要求时间另行提交。无故不参加考核的,成绩记零分,标记“缺考”,次学期可参加补考,补考仍未通过,需重修课程。

二、成绩评定及录入

(一)成绩评定

任课教师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地评定研究生课程成绩,多人授课的考试课程,应严格按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组织统一阅卷,流水作业并签字;对出现重大评阅失误的教师,将依照学校教学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二)成绩录入

1.时间安排:9月15日前完成成绩评阅及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录入完成后,任课教师打印《研究生成绩登记表》签字后纳入课程教学档案归档。

2.录入要求:

1)课程结束前研究生应进行系统选课自查,任课教师应检查系统选课名单是否与实际上课学生相符,如发现学生漏选课程,应于结课一周前由研究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任课教师核实签字后提交开课学院进行系统补选,过期影响成绩录入视为本学期未选课不予处理。

2)任课教师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系统录入,录入完成后,开课学院应及时通知学生进行教学评价及成绩查询;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录入的,应由任课教师提交《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课程成绩逾期递交申请表》(研究生院官网“办事指南”下载)。

(三)成绩修改

研究生课程考核成绩一经确定(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提交),不得随意改动,如有错录或漏录的课程成绩,应由任课教师提交《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课程成绩修改申请表》(研究生院官网“办事指南”下载),经开课学院批准后调卷复查并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方予补录或更正。

(四)成绩复查

研究生如对本人课程成绩存有疑义,可在成绩公布后一周内提交《研究生成绩复查申请表》(研究生院官网“办事指南”下载),由开课学院负责组织调卷复查,经复查发现成绩有误,须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进行成绩修改。

三、教学档案归档

(一)时间安排

9月30日前完成教学档案归档。专业课教学档案提交开课学院归档;公共课教学档案分别提交马克思主义学院、英文学院、日本文化经济学院、欧洲学院、俄语学院归档;硕士研究生通开课及博士研究生课程教学档案提交研究生院教学管理科归档。

(二)归档内容

根据《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西外发〔2021〕66号),研究生课程教学档案(目录及参考模版见附件3)主要包括:课程教学大纲;课程考核的试题及课程论文等;研究生成绩登记表、试卷分析等;如有课程教学检查材料、听课记录及其他需要纳入教学档案的材料可一并纳入归档。

 

附件:1.《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

2.《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

3.研究生课程教学档案目录及参考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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