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版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答辩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2/06/02      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培养方案是研究生培养的纲领性文件,高质量培养方案是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根据《关于修订2022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及工作通知》要求,现开展研究生培养方案答辩评审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答辩评审会定于6月2日-17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分组情况另行通知。

二、评审安排

1.学校成立校内外专家组成的“研究生培养方案答辩评审专家小组”。由专家小组对各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修)订情况以答辩形式进行评审,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2.以培养学院为单位进行汇报,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

3.各学院提前准备汇报PPT以及培养方案纸质版(一式6份,白色封面,A4双面打印装订)提交教学管理科·专业学位管理中心,PPT以“学院+一级学科名称+二级学科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yjsjx@xisu.edu.cn。

三、汇报提纲

1.核心内容为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模块,应体现同一一级学科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培养目标和需求。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应充分体现学科内涵和学科前沿,充分对接国家战略、社会重大需求,构建以提升知识更新力、学术创新力和国际竞争力为目标,突出科教结合、学科交叉融合的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体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应遵循各类别专业学位教指委颁布的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参照核心课程指南,充分体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特色、培养目标。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对接职业资格。

2.同国内外3-5个一流学科(专业学位类别)进行比较,总结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实践、科研训练环节设置等方面的思路和特色,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研究生培养经验和管理模式。

3.与2019版培养方案进行比较,说明新旧方案的差异,比较的内容主要包括:学分情况;课程门数;课程设置情况;课程设置特色;其他培养环节设置情况,如科研训练、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位论文要求等;专业学位实践环节及要求等。

4.其他需要说明介绍的情况。

以上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学管理科·专业学位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     周博洋      话:85319555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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