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
2021/12/06    王莹  浏览: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20〕25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的通知》(学位办〔2021〕3号)精神及《西安外国语大学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实施方案》工作安排,参评学位点应于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合格评估答辩,现将2021年西安外国语大学学位点合格评估校内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加答辩的学位点

2021年需完成合格评估的学位点(3个):人文地理学、汉语国际教育及翻译。

二、评估要求与标准

(一)各学位授权点要保证自我评估材料的真实可信,对公开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学位授权点,将直接列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所授学位的学术水平,将撤销学位授权。

(二)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参照《西安外国语大学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指标体系》,填写《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撰写《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

(三)除另有说明外,本次采集的信息时间,涉及过程信息的数据(如科研获奖、科研项目、学术论文等),统计时间段为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涉及状态信息的数据(如师资队伍),统计时间点为2021年12月31日

(四)除表中另有说明外,本表填写中涉及的人员均指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在编人员以及与本单位签署全职工作合同的专任教师(含外籍教师),兼职人员不计在内。

(五)本表不能填写任何涉密内容。涉密信息请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以公开后方可填写。

三、时间安排:

(一)预计于12月9日(周四)10:00-18:00进行西安外国语大学学位点合格评估校内第一次答辩。汇报以自我评估总结报告为主,依据学位授权点的学位基本要求和授予标准,重点介绍学位点目标与标准、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培养条件、质量保障与管理等方面情况,并标注每项指标评分结果及学位点合格评估整体结果。评估材料需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审议,各学位授权点PPT汇报20分钟,质疑20分钟。

(二)预计于12月15日这一周进行学位点合格评估第二次答辩。

四、材料清单:

1.《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

2.《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

3.《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根据教育部学位办通知学位点建设年度报告是一个学位点一个报告,学位点建设年度报告没有参考提纲,可参考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也可参照评估要素。

4.《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

请各单位本着高度负责态度,采取有效举措,防止将各类表格等相关工作文件转发到互联网等公开媒体上,避免引起不必要舆情。如有情况发生,将采取措施,追究相应责任。

 此次不在参评范围的学位点要对标《西安外国语大学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指标体系》及《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全面检查,找准差距,以评促建做好内涵建设。

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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