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树立优秀典型,激励我校研究生开展原创性的研究工作,根据《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试行)》(西外大发〔2019〕62 号)文件规定,现开展西安外国语大学2021年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鼓励博士、硕士学位获得者积极参评。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勿滥
二、优秀论文评选标准
(一)博士
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具有原创性,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重要创新,对该学科科学研究起到重要作用;
3.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或国内同类学科领先或先进水平;
4.论文材料翔实,推理严密,行文流畅,表达准确,写作规范,能反映学位论文作者的严谨学风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5.在学期间发表一定数量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一致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且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出版高水平的学术专著;或获得较高学术奖励。
(二)硕士
1.学术学位硕士
(1)选题为本学科范围内,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2)在理论、方法上有所创新;
(3)论文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写作规范;
(4)在学期间在本学科国际或国内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一致的学术论文,且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获得学术奖励。
2.专业学位硕士
(1)论文(报告)选题与专业领域一致;
(2)论文(报告)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能有效运用所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对实际问题进行系统、深入探索,并能提出科学合理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案;
(3)论文(报告)主题明确,论点清晰;论据充分、材料翔实可靠;分析综合全面,推理严密;调研、试验、案例、设计等方法先进可行;文字表达准确,写作规范;
(4)论文(报告)研究成果有较好的应用价值,可产生较高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优秀论文推荐条件
(一)博士
1.三位及以上评审专家评定论文成绩为“优秀”;
2.答辩成绩等级为“优秀”。
(二)硕士
1.三分之二及以上评审专家评定论文成绩为“优秀”;
2.答辩成绩等级为“优秀”。
四、推荐论文范围及指标说明
(一)推荐范围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推荐指标
各学院硕士推荐人数不超过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在我校获得硕士学位人数的3%,2021年度各学院申请学位人数详见附件4。
五、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5月24日(周一)前,各学院受理申请,博士学位申请者请将相关材料交于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G208;
2.6月1日(周二)前,各学院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议后,按指标确定推荐名单,并将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3.6月17日(周四)前,研究生院组织相关专家对推荐论文进行匿名评审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后,拟定入选名单并进行公示。
六、报送材料
1.优秀学位论文申请书(纸质版与电子版各1份,见附件1);
2.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与电子版,见附件2);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纸质版,见附件3);
4.拟推荐优秀学位论文定稿1份(PDF格式,匿名处理)。
七、其他事项
1.各学院须对推荐表中填写成果的真实性、有效性以及与学位论文的相关性进行严格审查,并对学位论文质量、学术水平进行评审后按推荐名额择优推荐。对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申报者,将取消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2.电子版材料提交至王莹校内OA。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