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要求,现启动 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选、发放工作的顺利实施,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评选及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安排
学院评选及公示时间:2021年9月18日-9月30日
联评时间:另行通知
备注:学院需同时在网站和公告栏公示满5个工作日,只公示必要信息。
二、文件依据
1.《关于印发<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西外大发〔2017〕144 号(见附件1);
2. 各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三、名额分配
四、上报材料
1. 培养单位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2. 培养单位评选报告(包含评选人员构成、组织实施、名额分配、参评学生情况、获评学生情况、公示情况和评选结果)(见附件2);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原件(见附件3);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见附件4)。
五、上报要求
以上材料纸质版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汇总表》电子版本使用Excel制作。
评选各事项以省教育厅下发文件为准,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科联系。
联系电话:85319653
电子邮箱:yszk@xisu.edu.cn
办公地点:JE219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