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提升学校创新型人才培养成效和培养质量,进一步优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按照《西安外国语大学“本硕贯通”培养管理办法》(西外发〔2021〕136号)(见附件1),结合学校实际,本学期在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下进行“本硕贯通”培养,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生范围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且申报我校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学术型硕士的学生。
二、选拔时间
9月28、29日报名,9月30日选拔
三、名额分配
“本硕贯通”培养名额为10人,详见下表。
四、选拔流程
学生自主申请,将申请表(见附件2)在规定时间交至学院办公室,学院组织选拔并公示选拔结果,工作小组复核,学生与学校签订协议。
五、培养模式
“1”:学生在获得“本硕贯通”资格后进入本阶段学习。学院根据专业特点为学生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第四学年培养计划中需要覆盖本科阶段所必须的教学计划(如毕业论文等)外,同时安排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和科研工作(研究生课程可视为本科阶段选修课程)。
“2”:硕士的两学年,按照培养计划完成硕士阶段的学习,这一阶段注重培养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及格并修满总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西安外国语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及格并修满总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相关文件规定,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六、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咨询教务处、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或联系具体开课单位。
联系人:教务处邱老师、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王老师
教务处地址:长安校区行政楼A区102室
教务处电话:029-85319247
研究生院地址:教学楼G区212
研究生院电话:029-85319670
附件:
1.《西安外国语大学“本硕贯通”培养管理办法》
2.“本硕贯通”培养申请表
教务处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