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7年“本硕贯通”培养 选拔工作的通知
2026/09/22      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研究生生源质量,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与培养,完善本硕贯通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西安外国语大学“本硕贯通”培养管理办法》(西外发〔2021〕136号),结合学校实际,现面向全校开展2027年“本硕贯通”培养选拔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本硕贯通”面向具有我校本科学籍,取得我校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并申请推免攻读我校研究生的学生。

二、选拔时间

9月21日起,学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9月22日起,研究生培养学院组织开展选拔。

三、选拔流程

(一)9月21日起,获得我校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学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选择我校报名;

(二)研究生培养学院通过系统发送复试通知,组织接受复试通知的学生进行复试,择优发送拟录取通知;

(三)拟录取学生自愿申请,填写《“本硕贯通”培养申请表》(附件2)递交至研究生培养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由研究生培养学院根据本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确定“本硕贯通”培养学生接收名额,完成后续名单上报工作。

四、培养模式

“本硕贯通”培养采用“3+1+2”模式。

“3”:本科第一到第三学年,学生依据培养方案学习,夯实基础素质与能力,为后续学习打好基础。

“1”:学生获得本硕贯通资格后进入第二阶段培养。学院结合专业特点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报教务处、研究生院备案。第 4 学年在落实本科必备教学内容的同时,安排研究生课程学习与科研实践。

“2”:硕士阶段的两学年,学生按培养计划完成硕士阶段学习,重点提升专业素养、科研与创新能力。

本科阶段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修满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和《西安外国语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研究生阶段学生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全部课程,考核合格、修满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硕士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及相关文件规定、达到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入选“本硕贯通”培养的外国语言文学和区域国别学专业的学生还可申请直接进入2026年外国语言文学拔尖创新人才班,按照“拔尖创新人才”特色培养(附件3、附件4)。学校给予以下条件保障:

1.专项科研基金保障。学校设立拔尖班专项科研支持经费,由各科研机构指导教师统筹管理、专款专用,严格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学生科研数据采集、学术资料购置、参会差旅、科研实践等培养相关支出,全程登记台账、规范报销,杜绝违规使用、浪费经费。

2.跨学科培养课程体系。构建“高层次专业基础课、AI赋能语言科学研究课、区域国别特色课”三大模块跨学科课程体系,适配交叉学科拔尖人才培养需求。修读成绩记入个人研究生成绩单,作为拔尖班培养考核依据,不计入常规培养方案学分考核,不影响常规学业学分体系。

3.国际化视野提升。学校整合海外优质教育资源,鼓励拔尖班学生参与海外夏令营、境外实习实践、国际联合科研项目、跨境学术交流等国际化培养活动。鼓励学生对接世界一流高校的学术研究模式,拓宽国际学术视野,提升跨文化科研交流能力。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增配境外合作学者担任联合指导教师,由所属科研机构审核备案。

4.高水平学术会议参会资助。拔尖班学生在读期间可享受1次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资助。资助范围、标准及报销流程参照我校博士研究生学术会议管理规定执行

5.科研项目立项支持。学校在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等项目评审中,对拔尖班学生实行政策倾斜,单独划定立项名额、优先予以资助,支持学生依托科研平台开展自主科研创新

6.专项激励与弹性培养机制。拔尖班学生顺利通过期满综合考核完成各项培养任务的,学校授予“西安外国语大学拔尖创新型人才”荣誉称号,相关表彰记入个人学业档案。中期考核阶段已达成期满学术成果要求的学生,可依规申请学位论文提前答辩及弹性学制,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符合学校毕业及学位授予规定的,可提前完成学业。

(二)入选“本硕贯通”培养的学生,于本科第四学年确定研究生阶段导师,并按照研究生培养要求提前进入研究生阶段培养。

(三)“本硕贯通”选拔相关具体事项请咨询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拟录取考生申请进入拔尖创新班,请咨询相应科研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5)。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

联系人:乔丹雯  话:029-85319555

 

附件:1. 西安外国语大学“本硕贯通”培养管理办法(试行)

2.“本硕贯通”培养申请表

3.《西安外国语大学外国语言文学拔尖创新人才班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西外发〔2024〕114 号)及《西安外国语大学2026年外国语言文学拔尖创新人才班实施细则》

4.拔尖创新人才班招生简章

5.研究生培养学院、拔尖创新人才班科研机构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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