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为了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进一步规范考试秩序,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
1.考查类课程
以课程论文、实践报告、答辩等形式考核的课程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原则上应于本学期完成课程考核。
2.考试类课程
2026年6月29日至7月3日进行公共课及专业课考试,各相关开课单位负责做好考试命题、试卷及答题纸等准备工作以及考试安排组织工作。
二、考试组织及考场编排
研究生公共课开课学院于考前两周将考试安排报研究生院备案。全体开课学院于考前一周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公布考试安排。
三、试题试卷命制与保管要求
(一)严把命题质量关
试题由各学院(部)自行组织命题,学院(部)负责人和教研室主任要严把命题质量关,试题要有合理的深度、信度和效度,考点覆盖面要广。命题必须依据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的要求,试题的覆盖面要广,应有一定的难度和区分度。题型多样化,至少三种题型(除考查课)。力戒命题的主观随意性,避免出怪题、难题,确保命题的客观性,注重考题对启发学生创新思维和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引导。使用统一教学大纲开设的同一课程的考试应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并统一阅卷命题后认真校对,杜绝错误。
(二)试卷和答题纸的制作
试卷分为 A、B 卷,其格式应按照学校规定的统一格式制作,部分外语语种可由学院统一调整试卷的字体和字号。A、B卷之间的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10%,连续三年内各套A、B卷之间的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30%。试卷应附有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需要制作答题纸的科目,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统一格式设计制作,左侧装订线由学校统一套印,其余科目需使用教务处统一印制的答题纸。
(三)试题报送
研究生公共课试题相关材料电子版由教学秘书于考前两周用U盘拷贝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备案。专业课试题相关材料电子版由开课学院备案。
(四)加强试卷的保管工作
各学院(部)指定专人负责试卷的交接、核对并妥善保管。学院必须提前分装试卷,确认份数无误。试卷装袋后,各学院管理试卷的工作人员必须及时把试卷袋存放于保密室内,开考前 30 分钟监考人员于领取试卷并带往考场。评卷工作结束后,由各学院(部)统一保存,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因管理不善,导致试卷丢失或泄密的,将依照学校教学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四、加强诚信考试工作
(一)加强学生诚信考试教育
各学院(部)应集中开展考前宣传和考试动员会,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西安外国语大学学生考试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附件1)、《西安外国语大学学生考试作弊、违纪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附件2)、《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附件3)等规章制度,使学生认识到考试违纪所产生的严重后果。各学院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端正学生考试态度,消除考试作弊动机,树立公平竞争意识,增强诚信考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二)加强监考管理
各学院(部)应做好本单位考务人员、监考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监考人员应切实负责、坚守岗位、维护考场秩序,纠正不良考风,公正监考。监考人员需严格遵守考试安排,不得私自调整考试时间、地点和人员;严格执行监考守则,不擅自离开考场,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监考人员应提前 15 分钟进入考场,做好考场清理、座位安排、用品存放、证件检查等监考准备工作。监考人员必须在每场考试开始前要求到场学生签名,详细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附件6),考后收回所有学生的试卷和答题纸,认真清点试卷份数,不得漏收或遗失答卷。考试中,按以人为本、防范在先的原则,对学生做出事前警告,对确有违纪行为的学生,应立即制止并做好考场记录,同时须保留证据(证据和认定记录务必要有违纪学生本人签字及监考人员签字)。考试结束后,须及时将违纪情况报开课学院,由开课学院将违纪情况书面说明报至学生所在学院。对在监考过程中因监考不力或监考迟到、缺席、隐瞒或私自处理学生违纪等情况,学校将按《西安外国语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2019年修订》(附件4)予以严肃处理。
(三)规范考场管理
学生须提前10分钟凭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入场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旷考,无证不得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后,必须监考人员指定座位单人单行隔位整齐就座,和本门考试有关的学习资料及具有存储、通信等功能的智能电子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工具不得带入考场,个人物品应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随身携带或放于座位周围。考试开始1小时后,学生方可交卷离场。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考试终了应立即停笔,等候监考人员收卷,经主、监考人员核对无误后,得到允许方可离开考场。试题、答卷纸、答题卡不准带出考场。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学生,将依据《西安外国语大学学生考试作弊、违规处理办法》相关条款严肃处理。
(四)加大巡考力度
期末考试学校实行校、院两级巡考。各学院要加大巡考力度,在考试期间要安排专人进行巡视,检查监考教师到岗、履行监考职责及考风考纪情况。研究生院联合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办公室巡考。
五、缓考申请
研究生需要缓考,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缓考申请”模块中提交,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在系统中完成申请的,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进行处理。各学院(部)需注意缓考审批过程的时效性,请提醒审核人及时审批,严禁助管参与审批工作。
突发情况学生可以在相关课程考试结束后两天内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缓考申请,若超时未办理则认定为旷考。研究生考查类课程如不能按任课教师规定时间提交课程论文、报告等,应提前向任课教师说明情况并征得允许后按任课教师要求时间另行提交。研究生无故不参加考核的,成绩记零分,标记“缺考”,次学期可参加补考,补考仍未通过,须重修课程。
申请缓考必须上传附件。病假需提交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证明;事假需提交学院相关请假证明;考试冲突需提交冲突课程考试安排;出国或参加校外实践活动需提交出国项目或校外实践活动的相关材料。
六、考试违纪处理
学生考试违纪情况发生后,由开课学院将学生考试违纪情况报学生所在学院,当事学生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检查,学生所在学院在事发2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院提交书面处理意见。
七、评卷与考试成绩登录上报要求
(一)严格遵照评分标准评阅试卷
每科考试结束后,评卷教师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评卷,同一科目评分标准一致,统分无错误。阅卷签名实行“谁阅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原则,严禁冒用他人签名,必须手签,不能使用签名章。研究生院将对试卷评阅质量进行抽查,对出现重大评阅失误的教师,将依照学校教学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二)采用统一的评阅规范
教师阅卷应统一使用红色钢笔或红色签字笔批阅。每道大题得分应以“得分数”形式(例:“20”)标记于大题序号左前方;每道小题以减分形式(例:“-2”)标记于该小题的右侧。
(三)严格遵守成绩登录和上报时间要求
任课教师于2026年9月15日前完成成绩评定及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录入完成后,任课教师系统导出打印《研究生成绩登记表》签字后纳入课程教学档案归档。
(1)成绩录入要求
任课教师应检查系统选课名单是否与实际上课学生相符,如发现学生漏选课程,应于结课一周前由研究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任课教师核实签字后提交开课单位,过期影响成绩录入视为本学期未选课不予处理;任课教师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系统录入,录入完成后,各单位应及时通知学生进行教学评价及成绩查询;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录入的,应由任课教师提交《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课程成绩逾期递交申请表》(研究生院官网“办事指南”下载)。
(2)成绩归档要求
根据《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西外发〔2021〕66号)(附件5),研究生课程教学档案(附件6)主要包括:课程教学大纲;课程考核的试题及课程论文等;研究生成绩登记表、试卷分析等;如有课程教学检查材料、听课记录及其他需要纳入教学档案的材料可一并纳入归档。
(3)成绩修改
研究生课程考核成绩一经确定(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提交),不得随意改动,如有错录或漏录的课程成绩,应由任课教师提交《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课程成绩修改申请表》(研究生院官网“办事指南”下载),经开课单位批准后调卷复查并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方予补录或更正。
3. 成绩查询
各学院应通知学生及时查询考试成绩。学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研究生应在成绩公布后一周内提交《研究生成绩复查申请表》(研究生院官网“办事指南”下载),由开课单位负责组织调卷复查,经复查发现成绩有误,须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进行成绩修改。
附件:
1.《学生考试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
2.《学生考试作弊、违纪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
3.《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4.《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2019年修订)》
5.《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
6. 课程教学档案目录及参考模版
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