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西安外国语大学2026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常见问题解答
2026/03/16      浏览:

各位导师、同学们:

学校于1月15日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https://gs.xisu.edu.cn/info/1065/12386.htm),对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学术不端检测、评阅、答辩等学位授予各环节时间节点和具体流程做出了安排。

为方便同学们清晰了解相关政策要求,合理做好时间规划,顺利完成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现就大家关心的学术不端检测、评阅、答辩等常见问题,统一汇总整理如下,供各位参考。

问:1.3月27日前提交的论文是检测稿和盲审稿吗?

答:是的,研究生在研究生系统上传的论文版本就是学术不端检测稿和盲审稿,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学位申请资格。3 月 27 日 24:00 前导师驳回或审核不通过,学生可上传论文;3 月 27 日 24:00后导师可继续审核,但学生不再有上传权限。后续由各培养学院开展资格审核,初稿上传具体时间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问:2.资格审查中研究生申请科研基金项目未结项如何处理?

答:根据我校规定,申请科研基金项目的毕业生在毕业前需完成科研基金项目,如学生在毕业当年的6月还不能完成科研项目则自动撤项,不影响正常毕业。

问:3.往届生及已毕业学位申请人如何在系统中申请学位?

:未毕业且未申请过学位的往届生,可在研究生系统正常进行学位申请。未毕业但已申请过学位的往届生,由学院教学秘书根据具体情况处理,操作指南详见 “研究生教育 QQ 工作群” 群文件。

已毕业的学位申请人,需由学院教学秘书联系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乔老师办理在校生转库后,再在系统中进行学位申请。

问:4.博士学位预答辩流程及学位资格审核流程?

答:(1)博士生申请预答辩须达到符合学位申请的科研要求,如申请学位的科研成果未见刊或出版,可持录用通知等相关证明材料进入预答辩环节。

(2)根据《通知》安排,3月16日前博士生应完成预答辩。预答辩的申请须提前7个工作日在研究生系统提交并通知导师在系统完成审核。为减少学生跑路,预答辩各位同学只需要系统申请即可,纸质申请表格请于4月3日学位资格审核时提交即可。

(3)4月3日之前,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生将审核签字后的《西安外国语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批表》《西安外国语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登记表》《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资格审查名单》及科研成果申请资料发送至yjsxw@xisu.edu.cn;并在4月3日携带以上签字后的纸质表格及证明在启智楼620进行学位申请资格审查。预答辩审批表签字处完成导师意见栏后,培养单位审核意见栏由学位管理科统一负责。

问:5.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学术不端检测时间?如何查询检测结果呢?

答: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学术不端检测由学位管理科统一完成,3月27日前学生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上传检测学位论文。4月9日前研究生可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查看结果。

问:6.学位论文在格式上要注意什么呢?

答:有以下六点需要提醒同学们注意。

(1)学位论文应以电子版形式(PDF及WORD版本各1份)提交,且符合学位论文字数及写作规范的要求,导师审核通过后不得修改,凡因学位论文版本上传错误导致检测、评审不通过等后果,由学位申请人自行承担;

(2)论文封面隐去作者姓名、学号和指导教师姓名,保留学科专业名称及论文题目;

(3)请勿在原创性声明和版权使用授权声明书上作者处签名;

(4)删去致谢页;

(5)发表学术论文及参与科研情况等仅以第几作者注明即可,不要出现作者或他人姓名;

(6)规范引用方法,按照“逢引必标,标必有异”的要求,引用他人或自己的学术文献,必须进行正确标引,避免因未标引或标引不当而判定为学术不端。

问:7.人文社科类论文,例如调查问卷、历年的学科真题、翻译案例等内容,会产生重复率较高现象,是否算作抄袭现象?

答:该部分内容只要正确标注出处,根据引用规范的基本要求,不认定为抄袭。

问:8.参考已发表的本人文献也要标注引用吗?

答:(1)当你的小论文在期刊发表后,其著作权已属相应期刊所有,如不标引,则会侵犯其权利——自我剽窃。所以即使是自己的曾经发表过的文献,也需要标引。学校学位论文检测会对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进行检测,如果不标引,可能会引起高复制比的现象。

(2)由于已发表论文一般都是与其他研究者合作完成,并非只有一人成果,如果不标引,会侵犯同研究者成果权益。

问:9.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

答:学校采用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进行检测,检测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所有在西安外国语大学申请学位答辩的研究生均须按照《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处理实施办法(试行)》(西外发〔2025〕28 号)规定进行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以检测报告中“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复制比)值为主要依据,即被检测的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去除本人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后占全文的百分比。根据《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处理实施办法(试行)》(西外发〔2025〕28 号)文件规定,复制比≤15%:检测结果合格,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可直接送审,具体处理办法参照《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处理实施办法(试行)》(西外发〔2025〕28 号)。

问:10.博士学位论文盲评送审方式?

答:博士学位评阅由学位管理科统一组织管理,通过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开放平台”及同行专家评议方式进行。按学位中心规定,盲评时间一般为45天,请同学们耐心等待。论文送审后,学位管理科会每日查看系统并及时反馈结果。

问:11.硕士学位论文盲评送审方式及时间?

答:根据《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评阅实施办法(试行)》(西外发〔2025〕29 号)规定,学位评阅抽取方式采取重点抽取和随机抽取两种方式,共计抽取比例不低于 30%。除学校评阅抽查部分,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对全部学位论文实行“双盲”评阅。

硕士学位论文重点抽查范围:

(1)当年同一导师指导的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总数超过 6 篇的;

(2)导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在上一年各层次抽查中“存在问题”的;

(3)新增导师指导的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

(4)二次进行学位申请的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

(5)申请提前答辩的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

(6)未按照要求时间提交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等其他需由学校进行评阅的;

(7)对首次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的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学校100%抽查,抽查存在问题较多的须连续抽查 3 年;

(8)导师提出要求进行评阅的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等。

培养单位盲评名单:学校盲评名单以外的研究生论文,由培养单位负责送审。学校评阅抽查名单将在研究生系统及研究生院官网公布,公布后培养单位即可开展其余论文的送审工作。

问:12.如何才能知道盲评结果呢?

答:校外盲评结果由学位管理科每天定期查看平台,收到专家评阅意见与结果后,将及时通过学校OA邮箱反馈至各学院教学秘书老师。未收到反馈即代表专家评阅未结束,请耐心等待。

培养单位盲审结果也会在第一时间上传研究生管理系统,通知大家。

问:13.博士学位论文如何判断送审结果是否通过?

答:博士学位评阅人由 5 名校外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一般应为博士生导师,博士学位送审按照“研究方向”遴选评阅专家。博士学位论文评审意见处理包括以下四类:

(1)5份评阅意见均“评阅总分≥85 分”,学位申请人按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经导师签字同意后,直接申请答辩。

(2)若评阅意见中有“70≤评阅总分<85 分”,则学位申请人对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做认真修改,并提交详细的修改报告,由导师审定是否同意其进行学位答辩。若导师同意学位申请人进行学位答辩,则导师签字后的审定意见与论文修改报告一并交由所在培养单位备案留存 2 年;若导师不同意学位申请人进行学位答辩,则本次学位申请终止。

(3)若评阅意见中有 1 份为“评阅总分<70 分”,则该论文(成果)送审第 6 名专家再次评阅,第 6 份评阅意见为“评阅总分≥70 分”时,参照上述(1)(2)执行;评阅意见为“评阅总分”<70 分时,视为本次学位评阅不通过,本次学位申请终止。

(4)若评阅意见中有 2 份及以上为“评阅总分<70 分”,则本次学位评阅不通过,本次学位申请终止。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评阅实施办法(试行)》(西外发〔2025〕29号)。

问:14.硕士学位论文如何判断送审结果是否通过?

答:硕士学位评阅人由 2 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本研究方向的专家组成。培养单位组织的评阅,评阅专家名单应交由所属学科、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学位评阅。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意见处理包括以下三类:

(1)2 份评阅意见均“评阅总分≥70 分”,在导师指导下认真修改,经导师同意后,申请答辩。

(2)出现 1 份评阅意见为“评阅总分<70 分”,必须进行第 3 份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的评阅,第 3 份评阅意见为“评阅总分≥70 分”的,视为学位评阅通过;第 3 份评阅意见为“评阅总分<70 分”的,视为本次学位评阅不通过,本次学位申请终止。

(3)若 2 份评阅意见均为“评阅总分<70 分”,则本次学位评阅不通过,本次学位申请终止。

问:15.更改论文题目的情况应如何处理?

答: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后更换学位论文选题者,须重新开题。在答辩过程中答辩委员会提出更换论文题目的,仅限于对题目进行微调,即研究方法和研究对象不能改动。更改论文题目需填写并提交《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题目更改申请表》。

问:16.在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学术不端检测(4月9日)前,作为一名即将毕业的博士生,我应该做什么呢?

答:(1)预答辩通过后,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上传经签字确认的《西安外国语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登记表》;

(2)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完善个人的“上报信息”,完成学位信息数据采集,学位信息数据填报完成后方可上传论文;

(3)3月27日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上传并提交学位论文(只上传未提交指导教师无法审核);

(4)密切关注微信群通知,及时查看“学术不端检测结果”结果。

后续将进入论文送审、答辩环节,请同学们多与导师沟通,认真修改完善论文!

问:17.在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学术不端检测(4月9日)前,作为一名即将毕业的硕士生,我应该做什么呢?

答:(1)预答辩通过后,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上传经签字确认的《西安外国语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登记表》;

(2)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完善个人的“上报信息”,完成学位信息数据采集,学位信息数据填报完成后方可上传论文;

(3)3月27日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上传并提交学位论文(只上传未提交指导教师无法审核);

(4)密切关注微信群通知,及时查看“学术不端检测结果”结果。

后续将进入论文送审、答辩环节,请同学们多与导师沟通,认真修改完善论文!

问:18.研究生导师在学术不端检测前应该做好哪些工作?

答:(1)与所指导研究生保持常态化沟通,督促并指导学生按时修改、完善学位论文;

(2)3月27日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论文,只有导师审核通过的论文方可进入学术不端检测和后续送审环节;

(3)审核时务必打开论文原文,核对版本是否与师生共同确认的终稿一致,避免学生误传、错传版本后审核通过。

问:19.研究生系统上报信息时提示无照片,应如何处理?

答:若已参加了学校统一组织的新华社毕业图像采集,学校将统一接收并制作照片。如未完成图像采集,请尽快联系研究生院培养科85319555。

问:20.如果不符合学位申请条件,能否单独申请毕业?

答:研究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按照学校和所在学科、专业的要求,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合格,完成各项培养环节且成绩合格。若申请人未达到学位论文盲审通过要求,但论文评审意见均为“评审总分≥60分”,毕业论文送审通过,可申请毕业论文答辩。毕业论文答辩通过后,按相关规定颁发毕业证书。

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而获准毕业者可在学制范围内的规定期限(硕士研究生毕业 12 个月内、博士研究生毕业 24 个月内),向学校提交 1 次学位申请,经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后可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学术不端检测、盲审及答辩通过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按照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颁发学位证书。

如果有问题不在以上问题里请与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或导师联系解答。对于共性的问题,我们通过这种问答形式及时整理、发布。预祝同学们顺利毕业,老师们工作顺利!

咨询邮箱:yjsxw@xisu.edu.cn

研究生院

                           学位管理科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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