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6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01/24      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省研究中心”)《关于申报2026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的通知》(省研中心字〔2026〕1号)精神及要求,为助力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推动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及实践创新,学校决定开展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项目

研究项目分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重点项目要聚焦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成果应具有较高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面上项目原则上应围绕陕西省教育改革发展需求,开展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研究,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理论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

项目申报选题应参考《2026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选择研究生教育方面的重点、难点、热点和基础性问题开展研究。申报人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限1人,主持人全面负责项目的研究与管理工作。项目申报人应在研究生教育领域具有较丰富的实践作经验和较雄厚的理论研究实力。重点项目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面上项目申报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研究团队成员限10人(包括主持人在内),研究团队应尽可能实行一线研究生教育管理者、教育研究专家及在校研究生的有机结合。鼓励教育教学一线的研究生导师,尤其是中青年研究生导师积极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上一轮延期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项目立项,上一轮结题验收未通过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或参与项目立项。

3.校级以上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与实践项目在研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

4.项目申报须征得课题研究团队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三、研究时限与要

1.所有项目研究期限均为2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项之日起计算。

2.项目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字样(含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未注明者不予承认。

3.省研究中心对项目研究成果有推荐和使用权。

、申报程序

1.课题申报人应认真填写《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2),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填写《2026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提交研究生院。

2.学校组织专家评议,择优遴选5项(我校申报限额)推荐至省研究中心参评。

3.省研究中心负责项目申报资格审查、择优遴选并发文公示;按照相关要求对研究项目实施过程管理,组织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获准结题的项目按优秀、良好和合格等级划分,并颁发《项目结题证书》。

五、材料报送

1.纸质版材料《2026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一份,分开装订,申报书封面签字盖章)提交至启智楼616。

2.电子版材料:《2026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word版、《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支撑材料pdf版。文件名为单位名称+申报负责人姓名,压缩后发送至yjsjx@xisu.edu.cn,压缩文件以单位名称命名。

3.报送时间材料报送时间为3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学管理科∙专业学位管理中心。

联系人:乔丹雯 余颖杰     电  话:85319555

    1.附件:1.2026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立项指

   2.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

3.2026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立申报汇总表

4.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研究生院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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