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相关项目主持人:
根据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省研中心字〔2025〕7号)(附件1)要求,现将有关结题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我校获批的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附件2)。
二、验收内容
(一)研究项目的整体完成情况
根据《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研究报告》(见附件3、附件4)汇总的项目研究工作,核查项目整体的完成情况。包括研究背景是否贴合实际需求,研究问题是否清晰且具有研究价值;评估研究思路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研究内容的完整性及执行情况;审查研究结论与成果的对应性、创新性及应用价值,成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同时,核实研究中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明确,未来研究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以此全面判定项目是否符合验收标准。
(二)研究项目取得的总体成果
根据《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见附件5)、成果支撑材料汇总的学术论文、获奖情况、研究报告等实质性成果,对研究项目取得的总体成果进行考核。项目验收成果的考核内容包括成果参与人的实际贡献度;成果形式是否与计划一致;评估发表期刊等级是否达标,如核心期刊收录情况等学术影响力;验证成果的原创性、科学性及应用潜力,综合判定成果质量是否达到项目预期指标。
(三)研究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
根据《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核查研究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验收内容包括经费使用是否严格遵循预算方案,各项支出是否与研究内容直接相关;审查费支出的合规性;评估经费使用效率,是否实现预期研究目标且资源配置合理,综合判定经费管理是否规范,使用是否合理有效。
三、相关工作安排
1.材料填报。项目负责人依据陕西省学位与研究中心的结题验收通知要求填写《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3)、《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研究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4)以及《2023 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见附件5)。同时提交成果支撑材料等相关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如成果为发表的学术论文等,需提供封面、目录及正文扫描件;成果为教材或专著等,请提供相应教材或专著;成果为未发表的研究报告等,各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需对成果的原创性进行把关)。
2.单位审核。各项目所在单位应对结题材料及成果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审核后的结题成果汇总表加盖公章。
3.材料提交。于9月4日前将结题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报送至教学管理科(启智楼616),电子版材料以“2023年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结题+学院名称+项目负责人”命名形式发送至yjsjx@xisu.edu.cn。
4.项目验收。重点项目评审流程以陕西省学位与研究中心的结题验收通知为准;一般项目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采取“项目汇报+材料审核”方式,项目主持人PPT汇报10分钟,专家质询15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验收结论
研究中心将根据专家审议结果,研究确定项目结题验收结论并发文公布。结题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3 个等次。验收结论为“优秀”“合格”的项目,研究中心统一颁发《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结题证书》。验收结论为“不合格”的项目,研究中心将减少项目所在单位下一轮项目申报数量,项目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项目立项。
五、延期处理
对达不到结题要求、或完成质量较差、或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研究时间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交《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延期申请单》(见附件6),报请研究中心批准同意后方可延期,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延期项目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新一轮项目立项。
联系人:余颖杰 联系电话:85319555
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2.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结题验收项目
3.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4.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研究报告
5.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
6.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延期申请单
研究生院
202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