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5/03/17    余颖杰  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陕学会〔2019〕11号《关于开展“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通知》精神和学会工作计划,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对象在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中取得重大研究成果,或者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突出成就,可申请教育成果奖,全部或部分成果已获得或已申报国家或省部级教学成果或相关一级教育类学会教学成果奖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校内评选程序

经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后,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联评并公示,跨单位的申报成果可联合申请“教育成果奖”。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严把质量,将拟推荐申报的《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申请书》(附件3)一式三份(A3正反面打印,骑马钉装订)及附件(一式一份)于420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教学管理科(教学楼G区204)。电子文件命名:申报单位+申报人姓名+“申报书”及“附件”,文件压缩后发送至邮箱:yjsjx@xisu.edu.cn。

附件:1.《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推荐限额》

    2.《2025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3.《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申请书》

    4.《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

研究生院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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