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为做好我校2025年春季学期学位申请及授予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预答辩工作(3月11日前)
博士学位论文在送审前须进行预答辩,预答辩与论文送审的间隔时间不少于两周,以便博士学位申请者能够认真吸收预答辩委员所提建议并修改论文。通过预答辩的学位申请者方可办理学位申请手续。
博士生提前7个工作日在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预答辩申请(详见操作指南),并填写《西安外国语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批表》(附件2.1.1)。预答辩结束后在研究生系统提交经指导教师及答辩委员签字后的《西安外国语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登记表》(附件2.2.2)。
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由各培养学院自定。
二、研究生提交学位申请
达到培养方案规定学制且满足学位申请条件的研究生提交《学位申请书》(本人签字)并提交学位论文。
(一)填写《学位申请书》
3月21日前,研究生提交学位申请,填写《学位申请书》中“申请人基本信息、科研成果情况及学位论文情况”等信息。导师对其学位申请进行审核,并于“指导教师意见”栏填写指导教师意见并签字。
(二)学位申请信息填报
学位信息是学位申请、审核、证书打印、信息上报和学位认证的唯一重要依据,请各位申请人及学院管理员对此高度重视,确保学位信息的准确性。
学位申请人需要在研究生系统填报学位申请信息,完成学位申请信息填写后才可进入“上传学位论文”环节。
学位申请信息的填写参照《信息表结构及说明》(附件3),姓名拼音要求:姓与名空一格,姓的拼音在前,所有字母大写,名首字母大写。例如:1、单姓单字名:汉语姓名杨立,正确写法YANG Li;2、单姓双字名:汉语姓名杨为民,正确写法YANG Weimin;3、复姓单字名:汉语姓名欧阳文,正确写法OUYANG Wen。
请各位申请人认真填写并检查姓名拼音,此次填报的姓名拼音即英文学位证书上的信息。
(三)上传学位论文(该版论文即检测论文和盲审论文)
3月25日24:00前,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上传以学号命名的学位论文(Word及PDF都须提交)。3月25日24:00研究生系统提交学位论文端口关闭。未按时提交论文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资格。
提交论文须作匿名处理:1.论文封面隐去作者姓名、学号和指导教师姓名,保留学科专业名称及论文题目;2.请勿在原创性声明和版权使用授权声明书上作者处签名;3.删去致谢页;4.发表学术论文及参与科研情况等仅以第几作者注明即可,不要出现作者或他人姓名。
凡因学位论文版本上传错误导致检测、评审不通过等后果,由学位申请人自行承担。学位论文评审版本应与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版本保持一致。
(四)导师审核
指导教师在《学位申请书》中“指导教师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审核研究生系统中的学位论文。
请各培养学院提醒导师审核论文时应打开研究生系统中学生所上传的学位论文,避免学生未按照要求上传论文但是导师审核通过的情况出现。因特殊情况未按时上传论文或论文版本提交错误的,将列入“重点抽查范围”并参加校外盲审。
三、资格审查(3月28日前)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初审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一)课程成绩和培养环节审查
3月28日前,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审核申请人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情况,确保申请人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学分要求和培养环节。
(二)学位申请人的科研成果(实践成果)审查
硕士学位申请人的科研成果(实践成果)审查由各培养学院组织实施,博士学位申请人的科研成果由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组织实施。科研成果(实践成果)审核结果应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并提交公示说明至研究生院备案
科研成果提交要求:1.学位申请人申请学位时的科研成果除须满足学校的基本要求外,还应满足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的具体要求。学校鼓励硕士学位申请者产出高水平的学术成果。 2.科研成果需要提供正式发表或出版的主要学术论文(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著作(封面、出版信息、目录、封底等主要信息页)、SCI、EI、SSCI等外文期刊检索证明(检索证明至少包含收录情况、影响因子、分区情况等信息)、科研项目任务书或批件等材料的扫描件。SCIE 采用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 SCI 期刊分区标准(按发表当年分区标准,以所属大类分区认定)。SSCI 采用ISI 发布的《期刊引用报告(JCR)》中的分区标准(按发表当年分区标准)。
(三)4月1日前,研究生院组织实施复审工作。教学管理科、评估与综合科负责对所有申请人的学制、最长学习年限、课程学习和培养环节等进行复审;学位管理科负责对博士研究生科研成果进行复审。
四、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4月1日前)
学位论文在送审之前均需进行“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检测工作由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负责。
第一次检测工作在论文评审开始前进行,检测版本即为论文“双盲”评审版本。检测合格后方可启动论文送审等工作程序。检测版本为word版本及pdf版本,因附录导致的复制比较高的,研究生院会同专业人员进行人工干预及分析。
五、学位论文送审(4月3日前)
(一)博士学位论文评审
学校继续利用“教育部学位论文送审平台”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评审,每篇博士学位论文送审5位专家。凡经过修改的学位论文都将再次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未按时提交盲审论文导致未能如期参加盲审的学位申请人,研究生院(培养学院)将不再受理其本学期的学位申请。
(二)硕士学位论文评审
硕士学位论文分为学校送审和学院送审。凡经过修改的学位论文都将再次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未按时提交盲审论文导致未能如期参加评审的硕士生,研究生院(培养学院)将不再受理其本学期的学位申请,以上硕士生须参加下半年学位申请。符合二次送审条件的论文,一般会送审原专家,如须避开原专家的由导师提出申请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可避开原专家。
六、学位答辩(5月20日前)
学位答辩一般由学位申请人导师或者培养学院组织安排,学位申请人导师可以列席答辩会场,但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也不得干扰答辩秩序。
七、论文定稿提交(5月26日前)
5月26日前,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应根据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和评阅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后定稿,经导师审核后印制存档论文,用于存档的博士论文3本、硕士论文2本。论文印制要求详见后续通知。
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5月28日前)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应进行第二次学术不端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学校相关规定者,方可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第二次检测工作在学位申请者的论文答辩完成后三天内进行。所提交论文电子版应为终版论文,必须包含论文封面、英文扉页、论文作者及导师签字后的“知识产权申明书”扫描页、论文全文、在读期间科研成果、致谢等。
学位申请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位论文,否则,影响正常参加论文答辩或提交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定),学位申请工作将顺延。
九、材料提交及时间安排
(一)3月28日(周五)前
1.研究生提交学位申请(具体时间以培养学院通知为准);
2. 博士生: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生于3月28日(周五)之前将审核签字后的《西安外国语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批表》(附件2.1.1),《西安外国语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登记表》(附件2.1.2)《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资格审查名单》(附件2.1.3)及科研成果申请资料发送至yjsxw@xisu.edu.cn,并携带以上签字后的表格及证明在G207进行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其中《西安外国语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批表》中“完成学位课程及中期考核情况”栏须由研究生院教学管理科审核;
硕士生:各培养学院于3月28日16:00前在研究生系统提交学位资格审核结果并将《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附件2.4.1,请注意学硕、专硕分开)及《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资格审查未通过名单》(附件2.4.2)发送至杨楠校内OA邮箱。纸质版相关材料需培养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交至学位管理科G207。
(二)4月1日起,研究生院开始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工作;
(三)4月3日起,研究生院开始学位论文抽检及送审工作,研究生院抽检工作结束后各培养学院可开展论文送审工作;
(四)5月20日前,各培养学院组织学位答辩,学位答辩要求详见后续通知;
(五)5月26日前,学位论文定稿提交;
(六)5月28日前,完成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工作并公示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七)5月30日前,材料提交。各培养学院将通过论文答辩研究生的《论文评阅书》《学位申请书》《答辩表决票》按照学号排序“一人一套”的要求整理好报送,(封皮格式为详见附件2.4.3“学位评定委员会材料封皮模板”)。
(八)6月中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九)7月5日前,研究生院发放中英文学位证书,各培养学院整理学位申请归档材料。
十、其他说明
(一)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应切实细分压实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责任,严把学位授予关,切实提升学位论文质量。
(二)涉密或不宜公开学位论文的办理工作需要在论文开题环节办理,其余环节一概不予办理。
具体程序参见《2025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日程安排》。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王莹、杨楠 联系电话:85319172。
附件
1.2025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日程安排
2.2025年春季学期学位授予工作材料包(包含博士预答辩、论文模板、学位论文定稿电子封面、培养单位用表格)
3.学位授予信息填表说明
4.各类别用户(学位申请人、指导教师及教学秘书)研究生系统操作指南
5.中国图书馆分类法
研究生院
202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