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2024/07/11      浏览: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为做好我校2024年秋季学期学位申请及授予工作,根据《西安外国语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西外发〔2020〕182号)及《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评审实施办法》(西外发〔2023〕10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预答辩工作。(9月19日前)

博士学位论文在送审前须进行预答辩,预答辩与论文送审的间隔时间不少于两周,以便博士学位申请者能够认真吸收预答辩委员所提建议并修改论文。通过预答辩的学位申请者方可办理学位论文送审手续。

博士生提前7个工作日在管理系统进行预答辩申请,按照系统提示流程填写《西安外国语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批表》(附件2.1.1)。预答辩结束后系统导入《西安外国语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登记表》(附件2.2.2)。

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由各培养学院自定。

二、上传学位论文与学位申请信息填报

(一)上传学位论文

10月9日24:00前,研究生在管理系统上传以学号命名的学位论文(Word及PDF都须提交)导师审核通过后不得修改(该版论文即检测论文和盲审论文)。

10月9日24:00研究生系统提交学位论文端口关闭。未按时提交论文的,视为放弃学位资格申请,根据《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评审实施办法》(西外发〔2023〕20号)规定,凡因学位论文版本上传错误导致检测、评审不通过等后果,由学位申请人自行承担。学位论文评审版本应与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版本保持一致。

请各培养学院提醒导师审核论文并查看,避免学生未上传pdf论文但是导师审核通过的情况再次出现。因特殊情况未按时上传论文或论文版本提交错误的,将列入“重点抽查范围”并参加校外盲审。

(二)学位申请信息填报

学位信息是学位申请、审核、证书打印、信息上报和学位认证的唯一重要依据,请各位申请人及学院管理员对此高度重视,确保学位信息的准确性。

通过培养方案审核的研究生,需要在系统上填报学位申请信息,完成学位申请信息填写后才可进入下一环节,上传论文前须首先在研究生系统填报学位信息。

学位申请信息的填写参照《信息表结构及说明》(附件3),姓名拼音要求:姓与名空一格的拼音在前,所有字母大写名首字母大写。例如:1、单姓单字名:汉语姓名杨立,正确写法YANG Li。2、单姓双字名:汉语姓名杨为民,正确写法YANG Weimin。3、复姓单字名:汉语姓名欧阳文,正确写法OUYANG Wen。

三、资格审查(10月10日前)

(一)培养学院负责审核学位申请人培养方案完成情况。学位申请人将所有学术成果扫描件(检索证明)提交学院,各培养学院于10月10日前完成学位资格审核工作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审核结果。

(二)所有资格审核通过的学位申请名单,应由审核学院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科研成果要求。

1.学位申请者申请学位时的科研成果除须满足学校的基本要求外,还应满足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的具体要求。学校鼓励硕士学位申请者产出高水平的学术成果。

2.科研成果需要提供正式发表或出版的主要学术论文(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著作(封面、出版信息、目录、封底等主要信息页)、SCI、EI、SSCI等外文期刊检索证明(检索证明至少包含收录情况、影响因子、分区情况等信息)、科研项目任务书或批件等材料的扫描件。SCIE 采用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 SCI 期刊分区标准(按发表当年分区标准,以所属大类分区认定)。SSCI 采用ISI 发布的《期刊引用报告(JCR)》中的分区标准(按发表当年分区标准)。

(四)材料提交。

博士生: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生于10月10日(周四)之前将《西安外国语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批表》(附件2.1.1)《西安外国语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登记表》(附件2.1.2)《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资格审查名单》(附件2.1.3)及科研成果申请资料发送至yjsxw@xisu.edu.cn,并携带以上签字后的表格及证明于10月10日(周四)在G208进行学位申请资格审查。。

硕士生:各培养学院于10月10日16:00前在研究生系统提交审核结果并将《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附件2.4.1,请注意学硕、专硕分开)及《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资格审查未通过名单》(附件2.4.2)发送至杨楠校内OA邮箱。纸质版相关材料需培养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交至学位管理科G208。

资格审查名单提交后由学位管理科统一进行系统操作。

四、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10月11日前)

学位论文在送审之前均需进行“学位论相似性检测”,检测工作由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负责。

第一次检测工作在论文评审开始前进行,检测版本即为论文“双盲”评审版本。检测合格后方可启动论文送审等工作程序。检测版本为word版本及pdf版本,因附录导致的复制比较高的,学位管理科老师会同专业人员进行人工干预及分析。

五、学位论文送审(10月11日前)

(一)博士学位论文评审

学校继续利用“教育部学位论文送审平台”对论文进行评审,每篇博士论文送审5位专家。博士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中出现1份评审意见为“60≤评审总分<75 分”的,学位申请人对学位论文做认真修改,修改时长不超过一周。凡经过修改的学位论文都将再次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未按时提交盲审论文导致未能如期参加盲审的博士生,研究生院(培养学院)将不再受理其本学期的学位申请,以上博士生须参加下半年学位申请。根据《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评审实施办法》(西外发〔2023〕10 号)规定,符合二次送审条件的论文,一般会送审原专家,如须避开原专家的由导师提出申请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可避开原专家。

(二)硕士学位论文评审

硕士论文分为学校送审和学院送审。双盲评审依照《西安外国语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西外发〔2020〕182号)及《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评审实施办法》(西外发〔2023〕10号)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中出现1份评审意见“60≤评审总分<70分”的,学位申请人对学位论文做认真修改,修改时长不超过一周。凡经过修改的学位论文都将再次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未按时提交盲审论文导致未能如期参加评审的硕士生,研究生院(培养学院)将不再受理其本学期的学位申请,以上硕士生须参加下半年学位申请。符合二次送审条件的论文,一般会送审原专家,如须避开原专家的由导师提出申请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可避开原专家。

六、学位论文答辩(11月25日前)

学位论文答辩一般由学位申请者导师或者培养学院组织安排,研究生导师可以列席答辩会场,但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也不得干扰答辩秩序。

博士生:答辩秘书提前7天提交《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安排信息表》及《2024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预告》进行公告并提交研究生教育督导组接受督导;

硕士生:培养学院统计、确认答辩人员名单,并由研究生秘书提前7天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填写答辩安排。

研究生秘书负责各学院答辩秘书的培训工作。参加答辩的研究生,应于答辩前5天将答辩相关材料提交给答辩秘书,由答辩秘书于答辩前3天分发给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秘书需做好答辩记录工作,并于答辩后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填写答辩记录及答辩结果。

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12月4日前)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应进行第二次学术不端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学校相关规定者,方可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第二次检测工作在学位申请者的论文答辩完成后三天内进行。所提交论文电子版应为终版论文,必须包含论文封面、英文扉页、论文作者及导师签字后的“知识产权申明书”扫描页、论文全文、在读期间科研成果、致谢等。

学位申请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位论文,否则,影响正常参加论文答辩或提交评定委员会审议(定),学位申请工作将顺延。

八、材料提交(12月9日前)

12月9日前,各培养学院将研究生论文评审及答辩结果材料按研究方向整理好报送(封皮格式为详见附件4.3“学位评定委员会材料封皮模板”),由研究生院准备学位评定委员会及学位授予相关材料。

各培养学院报送的论文评审及答辩结果材料有:

通过论文答辩研究生的《论文评阅书》《学位申请书》及《西安外国语大学2024年秋季学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答辩汇总表》(基础信息可由系统导出),以上所有表格需要签字加盖公章。

九、论文定稿提交(12月11日前)

印制存档论文:12月11日前:答辩通过后,研究生应根据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和评阅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后定稿,经导师审核后再次印制存档论文,用于存档的博士论文、3本、硕士论文2本。论文印制要求详见后续通知。

具体程序参见《202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答辩与学位授予等工作日程安排》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王莹、杨楠 联系电话:85319172。

附件

1.202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答辩与学位授予等工作日程安排

2.2024年秋季学期学位授予工作材料包(包含博士预答辩、论文模板、学位论文定稿电子封面、培养单位用表格)

3.学位授予信息填表说明

4.各类别用户研究生系统操作指南

研究生院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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