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确保我校2024年春季学期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图像信息校对工作
图像校对是学历注册的前提,教育部规定照片链接率100%才能保证学信平台学历查询。请通知学生于6月2日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籍信息校对和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电子照片正确必须点击“确认”键才能和学历信息相关联(图像校对工作流程见附件1)。
个别研究生因各种原因没有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毕业生图像采集,请自行补拍,电子版照片以“身份证号.jpg”格式命名,于6月7日前以培养学院为单位交至评估与综合科G206办公室。
二、毕业资格审核及上报工作
毕业资格审核工作须按照《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2023〕91号)第八章“毕业、结业与肄业”中的规定及《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评审实施办法》(西外发〔2023〕10号)执行。
1.研究生按照学校和所在学科、专业的要求,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合格,完成各项培养环节且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且答辩通过的,准予毕业,并按相关规定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学位论文评审意见有1份为“评审总分<60分”,本次学位(毕业)申请终止。
3.若研究生未达到学位论文盲审通过要求,但评审意见均为“评审总分≥60分”,本次学位申请未通过,毕业论文送审通过,可申请毕业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
4.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全部合格且已经完成学位论文开题,但尚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5.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超过1年,但在最长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研究生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可申请肄业或退学证明;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未满1年,经本人申请,学校可发给学习证明。
6.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应于6月7日之前上报本培养学院所有预计毕业研究生的毕业资格(附件2)至研究生院评估与综合科。评估与综合科将根据学信网数据审核后于6月14日前反馈各培养单位学信网名单,各单位需组织学生进行确认签字。
特别说明:准予毕业学生须缴清学费完成注册,未缴清学费暂缓注册的学生,待缴清学费完成注册再申请毕业资格审核。
三、延迟毕业手续办理
因公派留学、联合培养等特殊原因确需延迟毕业的,填写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审批表(附件3),经导师和培养单位同意,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批准,可延迟毕业,现将申请时间延长至6月21日,过期将不予办理延迟毕业。
联系人:周军 联系电话:85319046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