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根据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关于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申报通知》要求,经个人申请、条件审核,拟推荐博士研究生曾妮、许楷申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类别项目。
公示时间为5月8日-5月10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实名提交书面反映材料至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85319555
材料提交地点:JG2O4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