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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专题学习研讨会暨研究生导师专题培训会
2024/12/03    王莹  浏览:

2024年12月3日,我校在长安校区JA111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学位法》)专题学习研讨会暨研究生导师专题培训会。本次会议特邀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周详做题为“《学位法》背景下研究生导师的依法履职”报告。校党委书记刘振涛、副校长李京昊出席培训会,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党政负责人、研究生导师、研究生教育督导、研究生教学秘书及辅导员等近400名代表参加本次培训会。此次培训会由研究生院院长毋育新主持。

会上,周详从立法背景、思路和过程三个方面介绍了《学位法》立法的总体情况,深入解读了《学位法》的新变化、新要求和新趋势以及其实施后研究生导师工作规范,重点分析了《学位法》实施后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及学位管理工作的要点难点,为强化学位实际工作中风险防控意识提供了专业指导。

提问环节,在场导师围绕《学位法》中的专业实践成果认定标准、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区别以及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发展路径与周详教授展开了充分的交流与讨论。

最后,刘振涛作总结讲话。刘振涛在讲话中强调了研究生导师对党和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性,同时对研究生导师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要夯实立身之本,坚持锻造过硬育人本领;二是要以身作则,做好研究生成长的引路人,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老师;三是要构建和谐的师生导学关系,加强对学生的人文关怀,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刘振涛指出要全面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水平,实现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必须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人才重要论述的内在关系,牢固树立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理念,面向未来前瞻布局学科专业,尊重规律构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守正创新落实研究生教育改革举措,将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统筹推进落实到研究生教育全过程。

《学位法》是学位工作和教育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成果。《学位法》的有力贯彻落实,是优化学位管理体系和提升教育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此次专题培训会的召开,加深了我校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教育管理者对学位法主旨内涵和重大意义的领悟理解。下一步,我校将以贯彻落实《学位法》精神为中心,修订学位授予、研究生导师考核管理等相关文件,开展研究生导师、研究生教育负责人、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辅导员以及研究生等各个层面的宣讲培训,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文/图:王莹、杨楠;审核:毋育新、申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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