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举行2024级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答辩的通知
2026/03/30      浏览:

2024级全体博士研究生:

根据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现将中期答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安排

答辩分组

答辩时间

答辩地点

文学方向组

481330

启智楼427

语言学方向组1

481330

启智楼316

语言学方向组2

481330

启智楼318

区域国别方向组1

481330

启智楼502

区域国别方向组2

481330

启智楼602

翻译学方向组1

481330

启智楼320

翻译学方向组2

481330

启智楼321

注:如因特殊情况有临时变动,另行通知。

二、考核程序

以汇报及答辩形式进行,每位学生的考核时间为30分钟,包括个人汇报(15分钟)和问答环节(15分钟)。

三、考核结果

1.结果评定:由三位以上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组成考核小组,对学生汇报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得出最终考核结果。中期考核的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考核合格的博士生,可按培养计划继续完成博士学业。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应在一年内申请第二次考核。每名学生在学期间最多有两次中期考核机会。研究生院在中期考核结束后对考核结果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2.在中期考核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中期考核材料;

2中期考核过程中存在学术不端等行为;

3)其它由中期考核小组认定的情形。

3.实施分流:对两次中期考核不合格的博士生,应区分不同情况作如下处理:(1)中期考核不通过者,不得申请开题答辩;(2)对明显缺乏科研能力或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攻读博士学位者,根据学籍管理文件作肄业处理。

 

联系人:余颖杰    电话:85319555

办公地点:启智楼616

 

附件:2024级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分组名单

 

 

研究生院

2026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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