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级全体博士研究生:
根据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现将中期答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安排
答辩分组 | 答辩时间 | 答辩地点 |
文学方向组 | 4月8日13:30 | 启智楼427 |
语言学方向组1 | 4月8日13:30 | 启智楼316 |
语言学方向组2 | 4月8日13:30 | 启智楼318 |
区域国别方向组1 | 4月8日13:30 | 启智楼502 |
区域国别方向组2 | 4月8日13:30 | 启智楼602 |
翻译学方向组1 | 4月8日13:30 | 启智楼320 |
翻译学方向组2 | 4月8日13:30 | 启智楼321 |
注:如因特殊情况有临时变动,另行通知。
二、考核程序
以汇报及答辩形式进行,每位学生的考核时间为30分钟,包括个人汇报(15分钟)和问答环节(15分钟)。
三、考核结果
1.结果评定:由三位以上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组成考核小组,对学生汇报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得出最终考核结果。中期考核的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考核合格的博士生,可按培养计划继续完成博士学业。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应在一年内申请第二次考核。每名学生在学期间最多有两次中期考核机会。研究生院在中期考核结束后对考核结果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2.在中期考核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中期考核材料;
(2)中期考核过程中存在学术不端等行为;
(3)其它由中期考核小组认定的情形。
3.实施分流:对两次中期考核不合格的博士生,应区分不同情况作如下处理:(1)中期考核不通过者,不得申请开题答辩;(2)对明显缺乏科研能力或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攻读博士学位者,根据学籍管理文件作肄业处理。
联系人:余颖杰 电话:85319555
办公地点:启智楼616室
附件:《2024级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分组名单》
研究生院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