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中期考核的通知
2024/12/06    王楠  浏览: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学院、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工作,提升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和培养质量,根据《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附件1)相关要求,现开展本年度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中期考核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4年立项且项目执行周期为1年的校级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名单见附件2)。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工作计划与目标、经费使用情况等,重点为研究进展、经费使用、存在问题和下一步计划等,各项目负责人应对照项目申请书,对项目相关情况进行总结,收集整理相关成果证明材料。

三、考核形式

各项目负责人提交《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中期考核申请表》(附件3)以及相关证明材料至所在学院,由学院组织专家通过审核或答辩等形式开展中期考核,并将考核工作方案及情况总结以工作报告形式报研究生院备案。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12月25日前报送项目中期考核工作报告、《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4)以及《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延期、变更或放弃申请表》(附件5)至研究生院,纸质版提交至JG204,电子版发送至yjsjx@xisu.edu.cn。其他项目中期考核相关的各项材料由各学院自行存档待查。

五、其他事项

1.项目延期、变更及放弃: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改变科研项目的研究方向和计划。确有需要变更改变项目名称、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改变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以及因身体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自行申请终止或撤销项目,均由所在学院审批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因正当理由需要延期结题的,可于中期考核时或结题前3个月时申请项目延期,项目延期时间不得迟于项目负责人毕业日期,延期申请由所在学院审批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如未能在延期规定期间内完成项目结题,将取消对该项目的资助。

2.中期考核结果:通过中期考核的项目可进行后续研究;未通过中期考核的项目,项目终止,资助金额未拨付的不再拨付。

3.在项目的申请、立项、结项等过程中,项目申报人均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将取消对该项目的资助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教学管理科∙专业学位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  楠    电  话:85319555

   

附件:

1.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

2.2024年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立项名单(执行周期1年)

3.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中期考核申请表

4.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

5.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延期、变更或放弃申请表

 

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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