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级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2024/04/09      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西外发〔2022〕5号)相关要求,现就本年度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2022年立项且未结项项目(见附件1);

2.2023年立项项目(见附件2),其中,项目负责人将于本年度毕业的必须申请结项。

二、结项要求

1.项目实施期间项目组未发生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项目产出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2.研究成果取得时间要求为立项后至提交结项材料时间止。项目成果公开发表时,必须注明“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字样,并且项目负责人的第一署名单位为“西安外国语大学”,否则在项目结项时不予认定为该项目成果。项目负责人应为结项成果的第一作者; 如排名第二则第一作者须为其导师或项目指导教师。

3.项目负责人申请以一般项目结项时,应至少提交三类级别的学术论文1篇或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培养学院审核认定合格的社会实践类报告(知识产权类、社会服务类、咨询报告类、创作与竞技成果类、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类)1份;

项目负责人申请以重点项目结项时,应至少提交二类 B 级别及以上的学术论文1篇或三类及以上的社会实践类报告(知识产权类、社会服务类、咨询报告类、创作与竞技成果类)1份或二类及以上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类1份。

三、结项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结项审批书》(见附件3、4,以下简称“结项审批书”),连同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所在培养学院。

2.学院组织对项目成果进行审核(包括成果内容、原创性、成果级别以及材料真实性等);自筹项目由学院负责结项验收、结果公示及材料存档;汇总填写《2024年度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结项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以下简称“汇总表”),连同《结项审批书》(一般项目)及成果材料复印件报送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组织进行结项验收,确定并公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不予结项项目名单;对通过验收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对不予结项的项目,项目终止,资助金额未拨付的部分不再拨付。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须认真组织本年度结项验收工作,加强在研项目督促检查,引导项目承担者发扬优良学风,杜绝学术不端行为,认真对待课题研究,按期拿出高质量成果。

2.未按要求提交结项材料或提供的结项材料不真实、不完整的不予结项验收。

3.项目负责人毕业前未完成结项验收的项目以及不予结项的项目,将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冻结收回剩余资金。

五、材料报送

1.报送安排:各学院于5月6日之前提交项目材料,具体包括:《汇总表》(一式一份)、《结项审批书》(一般项目)以及成果证明材料(一式一份)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学楼G区204,电子版材料发送至yjsjx@xisu.edu.cn。

2.成果证明材料要求:

(1)论文

①发表在国内期刊上的论文应提供封面页、版权页、目录页(特备标注该篇论文)、正文和封底页;

②在国外发表的论文应提供正文,被 SCI、EI、ISTP、SSCI等收录的,须提供收录证明。

(2)报告

申请以一般项目结项的报告,应提供摘要及正文、查重报告(重复率不超过20%)、成果被采纳/应用证明等材料以及项目负责人所在培养学院审核认定合格的盖章证明;

申请以重点项目结项的报告,应提供摘要及正文、查重报告(重复率不超过20%)以及对照《西安外国语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2023年修订)》(见附件6)相关规定提供其他相应证明材料。

3.材料形式:

(1)纸质版材料:纸质版材料需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结项审批书》及成果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具体见附件3、4中“填表说明”);项目负责人还需提交成果证明材料原件至所在学院审核,学院审核通过后仅报送装订成册的《结项审批书》及成果材料复印件至研究生院即可。

(2)电子版材料:《汇总表》为EXCEL版;《结项审批书》及成果证明材料电子版为PDF版,每个项目扫描为1个PDF并以“学院简称+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所有电子版材料打包以“学院简称+研究生科研项目”命名。

请各学院按要求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并如期报送相关材料,过期不予验收。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85319555

 

附件:

1.2022年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未结项名单

2.2023年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立项名单

3.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结项审批书模版(一般项目)

4.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结项审批书模版(自筹项目)

5.2024年度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结项情况汇总表

6.西安外国语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2023年修订)

7.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2021年修订)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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