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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2025年第1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2025/01/24      浏览:

1月20日下午,学校在长安校区校务楼B304召开2025年第1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长吴耀武,副主席、副校长李京昊及副校长黄建友出席会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及研究生院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吴耀武主持。

会议首先听取了研究生院关于博士生导师上岗资格审核、跨学科及联合培养硕士生导师上岗资格审核和落实《学位法》学位文件制定情况的汇报。到会委员对各项议题逐项审议并就相关议题进行了表决。

随后,研究生院院长毋育新带领全体委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毋育新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的基本框架,重点讲解了学位授予资格、学位授予条件、学位授予程序和学位质量保障等核心内容。他分析了学位授予过程中高校学位管理需要关注的重点事项,强调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的过程中要重视分类培养和分类评价,努力探索不同类型学位教育的发展方向和教育规律,协调好创新与质量保障的关系,严格学位授予程序规范,维护学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吴耀武作总结讲话,他指出,今年是《学位法》颁布后首个实施年,学位法的贯彻实施事关学位体系、学科发展、人才评价标准等,是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基石。《学位法》的颁布实施为学校的学位管理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也对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教学和指导工作及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他强调,学位评定委员会、各培养单位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提高站位,认真谋划部署,组织集体学习,深刻领会学位法精神;要善于学法、懂法、用法,以学位法为牵引,强化配套制度建设,依法依规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要多措并举,践行见效,不断提升高层次人才自主培养的依法治理能力和管理能力,加快推动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跃升。

(供稿:研究生院;文/图:王莹、杨楠;审核:毋育新、范晨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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