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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部高校学科建设需要营造四种文化
2016/10/28      浏览:

目前,围绕国家“双一流”建设,广东、江苏、山东等多个省份相继出台相关政策,砸出重金,建设省内的重点高校和重点学科。各个高校尤其是一些名校也各出奇招,适时进行学科的“战略调整”,力求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赢得好名次,获取更多的办学资源。这对中西部高校无形中产生诸多压力。如何在“双一流”建设背景下,做好各类学科及学位点评估、促进学科健康有序发展,笔者认为必须营造好四种文化氛围。

  一是“炒股”文化。炒股炒的是文化和智慧。“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人才的引进与培养的重点是慧眼识别“潜力股”。中西部地区高校由于地缘先天劣势及国家政策等因素,长期处于“人才洼地”状态,对人才的渴求、对建设高水平大学的愿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迫切,他们力求聚集有限的资源引进高层次领军人才,以求得学科的快速崛起。但部分学科由于忽视了人才引入单位的学科平台基础、引进人才的创新高峰期、学人的学术公共关系及人格魅力等因素,导致引进的学术“牛人”水土不服,没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因此,在人才“引育”方式的选择方面,中西部高校应更加慎重,坚持“培养为主,引进为辅”。人才培养尽管见效慢,但它是学科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未来人才引进的依赖,是一个成熟大学的体现。在当下,地方高校与其投入重金引进一些具有显赫头衔的、创新高峰已过的学术大腕,倒不如静下心来科学谋划,用有限的资源重点培养和引进一批35岁左右青年骨干,使其早日进入中组部“青年千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国家级创新人才行列,这才是地方高校学科建设的根本和希望。

  二是“特办”文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已成为当下全社会的普遍共识和自觉行为。但具体到个案,创新大多情况下仅属于少数人,最初大多也是非共识的。因此,创新就必须突破“不合理”制度的藩篱。法律上有一个谚语:“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大多数人更关注后半句,而善于创新的同志更关注前半句。事实上,任何制度的制定都有其合理性,而这种合理性来自该制度的普遍适应性。地方高校要想在“双一流”学科建设中有所作为,必须要实施差异化发展和错位竞争战略,理应有“特事特办”制度做支撑。

  三是“宽容”文化。创新具有风险和不确定性,因而是一个“试错”的过程。高等院校作为人才培养和聚集的高地,是创新能力源头储备地,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引领者”,理应在原始性创新方面大有作为的。强调高校的社会服务功能并不仅仅是要求大学教授搞“成果转化”创办企业。《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中提到创新能力从“跟踪、并行、领跑”并存、“跟踪”为主向“并行”“领跑”为主转变。要实现这一转变必须强化原始创新。

  国际上众多引领世界科技发展的例证表明,立竿见影的创新大多不会是源头创新,也不可能成为世界的“领跑者”。地方高校由于受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等现实压力,背负着更多的社会责任,其人才培养往往还是更多地去关注现在、关注就业,而对世界、对人类、对未来的关注度还不够。同时,部分高校短视的、功利化的学科(学术)评价体系也使许多学人望而却步,导致中西部部分省份在“国家杰出青年”这一具有原始性创新“风向标”人才项目申报中连年落空,无不撼动这些地区一流学科建设的人才基础。

  四是“定力”文化。毋容置疑,中国的高等教育体制决定了大学不像西方那样拥有很大的自主权。学校、学院、学人在学科发展过程中的“定力”必然面临各种各样的考验。高等教育引领社会而不是迎合社会,其在人才“引育”、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及学科(学术)建设成效评价体系等方面具有社会发展“风向标”作用,反映出学校的定位和发展愿景。目前,不同层次的学科学位点评估、不同机构发布的学科排名、不同级别的行政规划把高校搞得焦头烂额,甚至迷失了办学方向,其核心就是这些本意用于“质量监控”的指标异化为利益驱动的“资源分配”。同时,高校也要切实改变人才评价中重项目轻成果、重数量轻质量、重形式轻内容、重短期轻长远、重头衔轻贡献的现象。

目前一些高校教师和科技工作者,不是潜心做学术、搞创新,而是热衷于走捷径,通过“学术运作”成为长袖善舞的“资源型学者”。“屠呦呦”和“韩春雨”现象无不揭示出源于自信的“定力”和人才成长的内在逻辑,这不仅为我们如何提高学科建设水平、夯实人才驱动战略提供了难得的标本材料,而且也给我们提供了改良创新土壤的更多更好的配方。

 

 

作者:张骁(系河南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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