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任课教师:
根据我校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的校历安排,本学期研究生课程于第18周结束,现就研究生课程结课和期末考试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结课时间:2016年6月27日(27日开始的第18周可安排结课考试)。各任课教师应按培养方案的课时要求完成教学计划,因故未能按时完成授课学时的课程,请在19-20周进行补课。
2、2016年6月27日起至2016年10月1日止,各任课教师可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自行录入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成绩。成绩登记完毕后,下载打印纸质版成绩单,签名交学院存档(无需交研究生部)。未按规定时间录入成绩的教师补登成绩时需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3、研究生教学相关费用的核算工作已经开始,本学期需要核算的费用有:研究生导师费、研究生课时费、研究生论文评审及答辩费。学院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上完成核算操作之后报研究生部。教师可登录系统查看工资号、银行卡号、应发额等信息。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部教学管理科
联系人:王晓明 联系电话:85319555
研究生部
201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