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开始,为了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培养工作,现将本学期工作的要点通知如下:
一、 入学教育
根据研究生部新生入学教育安排,各院系应对本专业学生开展培养目标教育,重点介绍本专业的课程设置、教学安排、培养方案、师资力量等,帮助学生树立远大志向,使学生能珍惜学习良机,刻苦学习,报效祖国。
二、 导师的确定
各培养单位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结合本专业师资力量的实际情况于10月30日之前,合理地确定研究生新生的导师名单,上报研究生部备案。如果中途学生导师有变动,应及时通知研究生部。
三、 培养计划的制定
各培养单位于12月30日前,督促、指导研究生导师为每位研究生量体裁衣,因材施教,切合学生实际地制定培养计划,并审阅存档。培养计划应包括导师对学生的整体要求、对学生修课的要求、对学生阅读书目的要求、对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的要求等。模板见研究生部网页。
四、 开题报告
各培养单位于10月30日前完成毕业生开题报告的审核工作,并对开题报告按研究方向进行整理归档。开题报告要有三位老师签署意见,一致同意后经教研室主任签字认可方可开题。开题报告模板见研究生部网页。
五、 论文撰写
毕业生学位论文的初稿应于11月30日前提交。未能按时提交者,以自动放弃答辩资格论处。导师在收到学生论文后应及时审阅,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以免影响学生的论文答辩进程。提交论文初稿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制定。
六、 课程教学
1. 各培养单位应在每学期放假前一个月确定好次学期本专业所开课程、落实任课老师,并督促各任课教师认真做好开课准备,明确课程的教学计划。
2. 各培养单位在研究生部制定的公共课时间安排的基础上,于每学期开学前两天将制定好的本专业课表张贴于本专业教室并上报研究生部。
3. 各培养单位每学期期末考试后应及时整理、归档学生的成绩及考试试卷或论文,并于次学期开学两周之内向研究生部提交学生各科成绩单(统一采用研究生部网页上的指定成绩单)。
研究生部
201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