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部门介绍   研究生招生  教学培养   学历学位   学科建设   学术科研   团学工作   党建工作   就业工作   同等学力  
站内搜索:
 
  快速导航  
 
研究生招生网
研究生管理系统
研究生教学与导师信息
下载中心
办事指南
规章制度
院长信箱
 
  教学培养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学培养 > 正文
关于制定或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2015/05/29      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建立主动适应国家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研究生培养体系,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研究生部将启动制定或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工作,并从2015年秋季入学的全日制研究生开始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培养单位应充分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或修订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培养方案的制定或修订工作,确保培养方案制定或修订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二、培养方案制定或修订范围

本次培养方案修订范围包括以下类型:

1.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3.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三、培养方案修订原则

1、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或修订应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贯彻实施教育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的精神,本着优化学科结构、突出学科特色、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原则开展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2、为拓宽研究生的视野,制定或修订培养方案时应加强通识教育,鼓励按一级学科制定培养方案,提倡多学科间知识的交叉和渗透,须注重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

3、培养方案的制定或修订应遵循务实原则,须综合考虑教学资源的配备情况,以及严格执行培养方案的可行性。

三、其他要求

1、各单位应依据《西安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总体培养方案》(附件1)的基本要求,结合学科特点,制订学科培养方案,对本学科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提出更高的要求。

2、学科培养方案应具备一定的连续性和前瞻性,至少满足未来3年的需求。

3、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应根据相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并参照学校研究生总体培养方案要求制定或修订。

四、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5月13日-5月29日,研究生部开展硕/博士研究生总体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广泛听取培养单位、导师、任课教师及研究生的意见,制定学科培养方案修订的相关要求。

2、5月29日-6月12日,各培养单位制定或修订学科培养方案。学科培养方案是各培养单位进行研究生培养工作和学位授予工作以及研究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的主要依据,应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6月12日前各单位将学科培养档案电子版报研究生部。

3、6月12日-6月19日,研究生部组织专家对学科培养方案进行商讨,并将专家意见反馈给各单位。6月19日前各单位将完善后的学科培养方案电子版和纸质版(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报研究生部。

4、6月19日-6月26日,研究生部汇总整理各学科培养方案,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5、6月26日-6月30日,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秘书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培养方案。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每学期课程设置应严格按照培养方案执行,不按培养方案执行的课程将不能进入开课环节。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部教学管理科

联系人:王晓明 电话:85319555

研究生部

2015-5-29

附件1:西安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总体培养方案(2015年5月修订).doc

附件2:西安外国语大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目录(2015年5月整理).doc

网站声明:转载或引用本文,须注明本文出处,违者必究
党政办 | 党委组织部 | 人事处 | 校团委 | 图书馆 | 校友网 | 教育技术中心 | 财务处 | 科研处 | 学工部·学生处 | 各学院网站

研究生院电话:029-85319669  传真:029-85319046  电子邮箱: wyyjsb@xisu.edu.cn
西安市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文苑南路   邮编:710128
Copyright@2013-2016  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
Designed by Pean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