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本学期研究生教学相关费用核算工作即将开始,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导师费
学院管理员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教学管理->教学相关费用->研究生导师费模块,按照“发给本人”、“他人代领”、“学院入账”、“本次不发”4类情况在管理系统中进行标注操作,系统根据导师所带学生人数、年级、教师计税工资等信息自动核算应发额。
二、研究生课时费
学院管理员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教学管理->教学相关费用->研究生课时费模块,按照“发给本人”、“他人代领”、“学院入账”、“本次不发”4类情况在管理系统中进行标注操作,系统根据选课人数、教师职称、课时数、教师计税工资等信息自动核算应发额。
集体授课的处理方法:如果在学期初建立课程时已经标注了每个教师的工作量,那么此处不需要做任何操作,管理系统会根据标注的工作量分配课时费。如果建立课程时没有标注集体授课的每个教师工作量,需要在“课程与成绩管理”模块查找到该课程,重新对任课教师字段进行编辑操作。
单人授课非36学时的处理方法:系统默认单人授课的课程为36学时,对于非36学时的处理,需要在“课程与成绩管理”模块查找到该课程,重新编辑任课教师的课时数。
三、答辩及评审费
学院管理员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教学管理->教学相关费用->答辩及评审费模块,点击“新建”输入领取人姓名、评审论文篇数、答辩委员场数、答辩主委场数、交通费用补贴,提交之后由系统自动核算应发额。如果代别人领取,请在“说明”字段中注明代哪位老师领取。
四、其他事项
费用发放标准在管理系统的核算页面中,此处不再另附。教师可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查看与本人相关的费用,各学院管理员协助教师处理忘记密码等事宜。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部教学管理科
联系人:王晓明 电话:85319555
研究生部
2015-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