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学位条例》和《西安外国语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西外大发〔2016〕9号)规定,经西安外国语大学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2020年7月1日第五次会议审定,决定授予孙婷博士学位,自即日起开始公示,公示期三个月(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9月30日)。具体信息如下:

凡对上述人员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9-85319172,电子邮箱:yjsxw@xisu.edu.cn。
以上博士学位获得者公示三个月无异议后颁发学位证书。特此公告。
西安外国语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