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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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资格申请审查通过名单的公示(第二批)
2021/03/22      浏览:

    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各培养单位审核,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汇总、审定,现对2021年春季学期研究生申请学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进行公示(第二批)。

    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2021年3月25日。如有异议,请通过邮箱于3月25日前反馈。

    说明:科研成果须在答辩资格审核时完成《西安外国语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办法》西外大发〔2016〕7号及《西安外国语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西外大发〔2016〕3号中的各项要求。

    联系人:刘老师、王老师

    邮箱:yjsxw@xisu.edu.cn

    电话:029-85319172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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