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发展的工作方针、原则与入党积极分子条件
1.工作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
2.工作原则:质量第一,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3.入党积极分子条件:
1)承认党的纲领与章程,愿意参加研究生部党的一个基层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按时交纳党费,且已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对党的性质、宗旨认识明确,信念坚定,且经过党校培训,获得培训结业证书或证明;
3)通过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知识;
4)刻苦学习,成绩优良,努力工作,表现突出;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与考察
1.本人递交入党申请书(附个人自传简历)。一般应交给支部负责人,或由该支部其他党员转交。申请书基本内容:本人对党的性质、宗旨、纲领与任务等认识;表明自己的入党动机、目的与态度;个人在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主要表现,以及今后怎样用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到从思想上入党的决心。简历主要内容:个人基本情况,,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人员的职业及政治面貌,个人工作与学习奖惩情况,以及本人的思想发展状况;
2.积极分子的教育。党支部通过多种形式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研究生进行理想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引导他(她)们积极上进,靠拢组织;支部接到申请书后,要及时指定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了解情况,并给与鼓励,指出努力方向,同时指导申请人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汇报内容主要是工作或学习的体会,或者是对党和国家以及个人经历的一些重要事件的认识和体会,从中体现自己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进步过程。思想汇报一般交给自己的入党联系人或者直接交给支部。积极分子还必须经过业余党校的党课教育,并获得结业证书或证明;
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层次。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根据申请人的条件与表现,进行充分酝酿讨论,分为三个层次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即一般培养教育对象、重点培养对象和计划发展对象;
4.积极分子的培养。党支部安排指定1-2名正式党员(最好是比较熟悉申请人的)作为培养联系人,负责帮助教育、培养和考察,并不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培养情况;党支部定期或不定期分析本支部培养对象的情况,可以通过培养联系人及其他党员或群众了解其近况,同时也可以听取积极分子的汇报或书面思想汇报,指出其缺点与不足与努力方向;
5、积极分子的考察。
1)考察内容:A、政治立场是否坚定,是否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是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B、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认识是否正确,对党的基本知识是否了解,是否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最高宗旨,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C、工作学习是否态度端正,积极认真,效果良好;D、是否对党忠诚老实,坚持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E、是否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包括是否能模范遵守学校和研究生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
2)考察方法:A、找党员群众个别谈话了解;B、听取本人口头或思想汇报;C、党支部分析其近期学习工作表现;D、召开小型党员或群众座谈会,听取大家的意见或反映;E、通过与其一道学习工作进行直接了解,掌握第一手材料;F、给每个重点培养的积极分子建立档案,坚持考察写实制度,最起码一个季度要考察一次,并将考察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这个考察表也是将来组织发展必不可少的重要材料。
三、制定组织发展计划
1.推荐发展对象。(1)在原重点培养对象的基础上推荐发展对象;(2)培养联系人按照表准积极推荐;(3)团工委可以及时把已在作为重点培养对象的优秀团员作为发展对象推荐给党支部;也可以把已经是积极分子的优秀团员作为重点培养对象推荐;
2.确定发展对象并纳新。(1)对重点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至少经过半年以上培养考察(从自递交入党申请书后被列为重点培养对象起),可以考虑确定为发展对象;(2)对发展对象经过培养考察,认为条件成熟,党支部可以确定其为发展对象,提交支部大会表决,及时纳新。在此之前,应将计划发展名单及其介绍情况报党总支审核;(3)对刚入学后党支部作为计划发展对象的积极分子,如果此前在原单位已经过半年以上的考察期(自递交入党申请书算起),党支部对其仍要经过半年或半年以上的培养考察,方能考虑接收其加入党组织;(4)审阅发展对象的各种材料,听取培养人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情况汇报;(5)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谈话方式征求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同时也可征求辅导员老师或导师的意见。
3.组织发展材料的准备与审核。(1)每学期初将拟定发展对象名单及其材料及时报党总支审定;其材料种类有:申请书、个人简历、思想汇报、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初步考察报告、团工委推荐材料(不是每个人必须)、《入党积极分子写实表》以及征求党内外群众原始记录等;(2)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综合审查报告,其内容为:发展对象的简要经历与情况介绍、本人政治历史与直系亲属以及主要社会关系审查结论、本人现实表现(包括对党的认识、对党的路线方针的态度、对党的知识及政治理论的学习、思想品行、学习及工作态度与效果、纪律观念以及其它表现等,存在的主要缺点与不足。)(3)政治审查。主要由党支部负责,主要是审查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是否参加邪教组织等,其次是审查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面貌、政治态度、思想表现等。这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支部需要全面了解,并注意保守秘密;(4)确定入党介绍人。须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可由支部指派,也可由发展对象联系聘请),一般应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支部其他正式党员担任。介绍人的职责是: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表现及生活经历,如实汇报。同事指导发展对象正确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在介绍人意见一栏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内容精明扼要,态度明确,一般最后要写上“我愿意介绍某某人加入中国共产党、或我愿意做某某人的入党介绍人等字样”;(5)党总支审查发展对象。在召开支部大会前党总支对发展对象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各项条件具备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后通知有关党支部及时召开支部纳新大会。
四、 公示
1.公示的程序与内容。(1)公示时间:应在党总支对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审查后进行,时间为3-7天;(2)公示范围及形式:一般应在发展对象所学习学习工作的范围内以公告或本部门网页公告的形式进行,以保证本部门党员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3)公示内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专业、班级等;(4)公示由党总支安排实施;
2.公示期间反映问题的方式。党员和群众均可对公示对象向党总支直接提出不同意见,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应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如果是书面材料,应署真实姓名;
3.对公示期间反映情况的处理。(1)公示期满,对公示期间无有异议的发展对象,应履行相关组织发展程序;(2)公示期间对发展对象提出异议的,有党总支负责调查,并与公示对象及时沟通,做出正确的处理决定;(3)经调查核实,根据反映问题的严重程度可考虑继续发展、暂缓发展、继续培养考察或者不予发展;(4)对有异议但查无实据,或经调查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当履行发展程序;(5)允许公示对象对所反映的个人问题进行说明和辩解;
五、 支部纳新大会程序及有关注意事项:
1.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说明会议主题;
2.发展对象汇报自己的基本情况,简谈自己的思想进步过程、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以及今后的努力与态度等;
3.介绍人简要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表明自己的态度;
4.支委向大会宣读支部对接收对象的政审与考察报告及其意见;
5.到会党员发表对接收对象的意见;
6.到会正式党员举手表决支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支部大会表决通过并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后,由支部填写“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7.支部大会应注意的几点事项;(1)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大会;(2)预备党员可以发表对入党申请人的意见,但不参加举手表决;(3)进行表决程序时入党申请人不必回避退席;(4)纳新大会应是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如果具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到会人数达不到三分之二时,会议可以改期举行。正式党员在五人一下的支部,原则上应该全体到会。(5)确有重要事情未参加会的正式党员,可以向支部书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其意见可由支部计算在票数之内;(6)虽然表决时弃权是允许的,但不能提倡此种消极作风,应当明确态度;(7)大会讨论或表决时,个别或少数党员持不同意见属正常现象,不必强求统一认识。如果对接收申请人持不同意意见的正式党员较多,则不要匆忙作出决定,可进一步听取意见,在下一次大会上再行讨论表决;如果赞成票未超过半数或刚好为一半,则应暂缓发展,继续培养。
六、上级党组织审批程序
1.上级党组织(即研究生部党总支)派专人与支部已经同意接收的入党申请人谈话,主要是了解其对党的认识、对党的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入党动机等,最后要在入党志愿书里填写个人书面意见;
2.党总支召开支委会议,对支部上报的申请人名单及其材料讨论审查,并填写党总支意见,最后总支书记签名、盖章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批;
3.经学校党委审批后,由党委组织部以下发文件形式同志各党总支及其基层支部,这时,入党申请人才可以是为中共预备党员,不过党龄应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4.预备党员应该面对党旗宣誓。宣誓仪式应在党委批准之后举行。
七、预备党员转正
1.预备期内的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对预备党员通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通常的学习、工作与生活、思想汇报以及谈心、谈话等方式进行教育和考察;
2.预备党员的转正程序。(1)本人向支部提出书面申请。其内容主要是汇报自己预备期的思想成长表现以及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同时也要对照党员的标准和要求,查找差距,提出努力方向;(2)党支部审查合格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在会上转正对象简要汇报自己预备起的思想表现等情况,党支部要提出能否转正的书面意见;(3)最后全体正式党员举手表决,由支部在《入党志愿书》有关转正栏目填写是否转正的决议。并报党总支审查并填写意见;
4.预备党员转正需要注意的事项。(1)预备期为一年,支部要按期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不得无故拖延;预备党员要记住发展时间,支部也应随时提醒;(2)尚不具备正式党员条件需要继续教育考察的,可延长预备期半年最多至一年;经过一年的延长期教育考察,仍不具备正式党员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均要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定,并将决议内容填入《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然后报党上级党组织批准;(3)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本人必须到会,否则延期讨论;(4)如果入学前已是预备党员,且预备期大部分时间在入学前的学校、单位或其它行政管辖区度过,则要求原来或当地党组织就该预备党员的思想表现等出具相关证明;(5)支部大会转正决议的书写模式同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基本相同,最后要表明态度,是否同意转正。另外提醒,预备党员不能提前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