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大提出“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目前不少著作对精神家园的论述几乎都是从弘扬中华文化来讲精神家园的,似乎这成了对精神家园认识的唯一视点。而我认为,要突破只从弘扬中华文化的单一性来讲精神家园的视角。因为精神家园是相对于物质家园而言的。我们现在讲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是讲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等五大建设吗?如果说经济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主要属于建设物质家园方面的,那么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恐怕就主要为精神家园方面的了。因此,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远不只是一个弘扬中华文化的问题。
建设共有精神家园实际上是一个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的问题。我们需要建设一个什么样的社会主义呢?我们不要贫穷的社会主义,而要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这已经成为共识。这是就物质家园而言的。那么,社会主义的精神家园应当是什么样的呢?《共产党宣言》讲到,未来的新社会“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对于我们所处的社会主义现阶段来说,毛泽东在1957年曾经说过,我们的目标,是要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要使中国变成一个大强国而又使人可亲。邓小平在1980年也指出,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将吸收我们可以从世界各国吸收的进步因素,成为世界上最好的制度”,“在政治上创造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民主”。上述两段话,可以看做对社会主义精神家园的基本要求。而上述两段话的核心则是一个民主问题。只有民主高度发展了,创造了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民主,才能造成“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才能使强大的社会主义感到“可亲”。
这里有一个对民主如何解读的问题。从国际社会主义运动来看,自《共产党宣言》提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以后;特别是苏联十月革命成功建立了无产阶级专政制度和列宁提出无产阶级专政就是无产阶级民主以来,对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的实现形式就一直存在着激烈的论争。新中国成立到现在60多年了,对于我们国家以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为核心的民主政治建设和改革开放以来的政治体制改革,也一直有这样那样的不同看法。在我看来,由于人们的不同经历和阅历,不同的文化背景和知识观念,其中不少还牵涉一个感情和理性、历史认知和与时俱进的关系,因而会有这样那样的不同看法,这是很正常的。在什么时候,认识的一律都是相对的,不一律是绝对的。除危害国家安全的极个别言论外,还是应当按照十七大讲的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坚持双百方针,求同存异。
我个人认为,对民主这个东西不要害怕,要欢迎它、发展它、完善它。一方面,我们国家的民主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这是任何人也抹杀不了的;另一方面,也要承认,我们现在的民主建设还很不够,与邓小平讲的“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理念和人们对目前某些方面的“民主缺失”的意见相比,其差距还是不小的。其最主要、最直接的表现是,腐败现象不能得到有效遏制。但是,对民主要作具体分析。
第一,民主不能“大”,即不能搞“大民主”。改革开放以来,已经否定了“文革”时期的“大鸣、大放、大辩论”的“大民主”。10年“文革”的浩劫证明,在中国绝对不能再搞这样的“大民主”。一些激愤之声,为反对腐败要求再来一次“文化大革命”是绝对错误的,其后果将会把改革开放以来的巨大成就毁于一旦。
第二,民主必须“化”。建国初期,刘少奇就已明确地指出了这一点。他在1951年2月北京市第三届人民代表会议的讲话中说,我们的基本口号是:民主化与工业化!民主化与工业化是不能分离的。没有我们国家的民主化,没有新民主主义政权的发展,就不能保障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的工业化。这个思想,表达了对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和新民主主义政治建设的相互关系的认识。如果说,当年是讲民主化与工业化不能分离,那么半个多世纪过去了,根据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理念,民主化与现代化也同样是不能分离的。这个“民主化”也就是毛泽东讲的“民主新路”。这是治理腐败的唯一良方。没有民主化,没有对高度集中的权力的有效的制约、制衡和监督,为害社会主义制度安全和为害共产党长期执政的腐败,是绝对治理不了的。
当然,民主不能“大”和民主必须“化”,若处理不好,可能会成为一个悖论。但这正是显示、锻炼和考验政治家们的大智慧、大谋略的平台。只要善于汲取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发展民主的有益经验,只要决心创造根治腐败的有效管用的民主新路,这个既不能“大”又必须“化”的矛盾终究会由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智慧获得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