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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现状与发展规划
2017/07/31      浏览:

 

  2016年,第二届金融教指委在已有成绩基础上,继承发展,进一步巩固完善,提升金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水平。

  首先,对高层次金融专业人才培养进一步提出更深层次的要求,重点突出金融人才培养的五个要素。一是理论逻辑能力的训练是金融人才培养的基石。深厚的理论逻辑是金融人才培养最重要的内容,虽然不可能使每个学生将来都成为金融学家,但即便是从事金融实务工作,理论逻辑也是不可或缺的。二是要培养学生解决复杂实际问题的卓越能力。理论逻辑是基石,卓越的专业能力是培养重点。培养专业能力的核心是培养具有解决复杂问题的潜能和办法。这种能力需要洞察未来,能够把握问题的原因和实质,能有效制定出解决问题的系统方案。三是要有创新动力和风险意识的平衡能力。金融业面对的是需求不断变化的客户,是日新月异的金融技术,所以创新意识、创新能力非常重要。风险意识除了技术层面的风险管控和风险对冲外,也包括遵守法律。然而,风险意识也需要科学理解、系统把握。过度强调风险,就会因循守旧,阻碍金融创新和发展。要在推动金融变革和科技进步的基础上、在提高金融效率基础上、在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控制风险。四是要有开放的态度、国际化视野。就金融而言,我们要广泛吸收西方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关于金融发展和金融监管的一些经验和做法。五是金融人才要有敬畏法律的心态和道德底线。对金融从业人员而言,遵纪守法和道德约束至关重要。金融是一个以信用为本的行业,从事金融业的人如果没有诚信就丧失了基本的职业操守。

  其次,为了使金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持续有效开展,研究讨论了《全国金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该规划立足于切实做好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人才培养工作,充分发挥金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在提升我国金融核心竞争力、加快金融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结合《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金融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等文件精神而制定。教指委通过下发年度工作要点推动该规划的落地实施。

  其三,大力开展推动金融教育界与金融监管部门、金融业界的合作,促进金融人才供求双方的对接。2017年春,教指委先后前往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等机构调研座谈,探讨合作,商议如何有效利用各自平台,共同推动中国金融人才教育的发展。目前已经就金融硕士实习需求信息发布专区(协会网站系统)、金融硕士校外导师计划、从业资格高校考试季、金融硕士教材编写专家库、行业培训资源与高校金融教育资源双向开发与利用、协会远程培训系统与高校校内学习系统对接、案例资源合作开发、建设和共享行业案例库、合作建设适合金融专业硕士学习的职前培训类业务知识专题课程等探讨实质性合作。

  其四,创办“中国金融教育发展论坛”,扩大金融硕士品牌的社会影响。中国金融教育发展论坛由金融教指委于2016年第二届全国金融教指委第一次会议创办。与每年一度的全国金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各有侧重,论坛定位于搭建金融专业学位培养高校与社会尤其是金融机构沟通的桥梁,基于全球视野,探索中国金融发展趋势与人才需求。旨在通过此平台,金融机构和社会各界能更全面地了解我国金融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状况;高校能更清晰把握金融实践部门对金融人才的需求情况,从而及时调整培养方案,使之切合金融发展需要;团聚各界探讨金融发展热点,建言献策,推动我国金融健康发展;通过各方共同努力,扩大金融专业学位研究生特别是金融硕士的社会影响,打造金融硕士卓越品牌。论坛主要围绕当前国际国内金融热点问题、金融人才培养问题,邀请著名金融学家、业界精英、金融人才培养专家等展开研讨,为大国金融发展和高端金融人才培养贡献智慧。首届(2017年度)中国金融教育发展论坛已经于2017年5月20日,在北京顺利召开,在金融教育界、金融界影响很大,得到一致好评。

  其五,广泛开展对培养单位与金融机构、金融实务的调研工作。2017年,第二届金融教指委先后前往甘肃、青海两省,对当地金融硕士培养单位、金融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进行调研,了解培养单位在金融专业学位教育中招生、培养、学位等各个环节的现状、优势与困难,并听取了两省高校对教指委工作的建议与期望;邀请金融硕士培养单位教师代表前往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企业、农村等对金融业务进行调研,深入了解金融现状,为金融研究与金融人才培养收集一手资料,也为两省高校与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的日后交流合作搭建了桥梁。

  未来金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要点

  其一,合理控制总体规模。在确保培养质量的前提下,金融硕士招生规模适度增长,严格把控新增授权点准入,逐步形成与国家金融事业发展与改革需求相适应的金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规模。

  其二,进一步完善教育制度和标准。第一,完善培养单位准入制度。对新申请授权点的培养单位严格考核,从办学条件、师资水平、培养特色等各方面严格把关,保证授权点质量。第二,完善行业导师相关标准。建立导师遴选、聘任、退出机制,为业界专家兼任高校金融专业学位导师提供制度保障。第三,规范课外实践制度、完善实践基地相关标准。在基地的软硬件要求、人员配备、基地管理办法等各方面制定基本要求,确保实践教学的质量。第四,制定学生实践能力要求。细化与金融岗位工作相匹配的实践能力要求,明确实践活动效果,确保学生实践能力得到有效提高。第五,细化学位论文评价标准。明确各类论文的评价体系,探索各类论文(设计)的写作范本,使金融硕士的学习成果切合金融实践需要。第六,结合金融实践升级变化,适时调整、完善指导性培养方案。指导性培养方案既要体现金融专业学位教育的核心知识要点,又要体现金融业发展的最新动态,鼓励有条件的培养单位开设最前沿的金融实务选修课程。

  其三,调整优化类型结构。第一,调整优化人才培养类型和层次结构,建立高层次、应用型、国际化、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第二,调整优化金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区域布局。通过统筹协调和政策引导,加强区域间金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资源的共享和互动;开展帮扶活动,使地方院校金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办出特色,更好地满足当地金融经济发展需要。

  其四,推进培养机制改革。第一,探索创新型人才选拔与培养的新模式,推进金融硕士考试制度改革,突出专业素养、创新潜能、综合素质的考核。第二,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坚持科学性、前沿性、基础性、系统性相结合,优化金融硕士课程体系,加强基础理论课程和实务课程建设。第三,大力推进案例教学。要在案例教学水平、案例开发的质量、数量上都有突破。第四,加强金融伦理教育,强化金融硕士学术道德规范教育和从业伦理道德教育。

  其五,加强培养单位的规划建设。各培养单位以提升质量为重点,做好项目规划。结合自身的特点和区域优势,充分发挥省会城市、中心城市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同时,教指委将对培养单位项目建设规划落实情况进行实时督导。

  其六,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第一,建立和完善导师遴选、考核和退出机制,优化导师队伍结构。第二,提升研究生教师队伍水平。教指委继续做好全国范围内的师资培训工作,在核心课程教学、案例教学方法与示范等方面发挥引导性作用,提高金融专业学位教师的理论水平和案例教学水平。第三,组织培养院校间多种形式的交流活动。根据需要分类别、批次、区域举办教学方法研讨会、项目管理研讨会等等,促进培养单位间教师学术与教学方法、管理经验等各项交流。

  其七,积极推进国内外交流合作。第一,积极促进国内院校间的交流与合作。健全交流合作的组织和工作机制,构建金融硕士教育信息共享平台,鼓励金融硕士培养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第二,努力拓宽研究生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大对金融硕士国际合作项目的支持力度,重点引进国外知名大学到国内开展各种形式的项目合作。第三,加强金融硕士项目在社会各界的品牌推广。

 

 (本文选自“中国金融新闻网”, 作者:赵锡军、刘庭竹、赵璟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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