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5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15所以上高校进入全国百强,其中10所左右高校进入前50名。到2030年,江苏高等教育整体实力显著提升,建成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的高等教育强省,支持2所左右大学和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到本世纪中叶,江苏高等教育竞争力和影响力进一步显现,更多的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
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将实施两大重点项目。一是支持所有本科高校彰显特色优势,夯实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核心基础。持续实施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品牌专业建设工程、协同创新计划、特聘教授计划等四大专项,省财政投入力度不减,滚动支持,确保“十三五”期间年度专项经费总额保持在17亿元左右。二是集中力量支持具备一定实力的大学向高水平和世界一流迈进,不断提升办学水平、综合实力和国际知名度。对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行列的高校,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通过多种方式给予资金、政策、资源支持。对综合办学水平进入全国百强的省属高校,自2017年起统筹新增教育经费加大投入,省财政依据绩效评价结果,给予重点支持;对办学特色鲜明、综合办学水平接近全国百强的省属高校,依据绩效评价结果给予培育支持。
江苏还出台了《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实施办法(暂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综合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实施办法(暂行)》提出,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高校(含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高校)均可申报全国百强省属高校。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高校进行评审,提出建议名单,省教改领导小组审核认定。 为加强绩效管理,防止“重申报、轻建设”,对于拟重点支持和培育支持的省属高校,将采取“先建设、后拨款”的方式,积极运用第三方评价,评价标准主要包括当年排名进展、“四大专项”建设情况、高校社会影响及声誉等。省里将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动态调整支持力度。综合奖补资金对建设高校不限定具体学科、专业、方向等,不要求一般意义上的专款专用,而是强调学校统筹、整体推进,主要用于建设高校加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师资队伍建设、国际交流与合作等。
来源:江苏省教育厅